中国渭南网12月2日法制消息:生活中,“关爱生命,珍爱健康”是每个老年人都十分关心的话题,也是工商等执法部门因此而引起纠纷接到投诉,协调处理及需要提示的一个重要问题。一些不法商贩,利用老年人“调理”或“治病”的心理,来骗买骗卖。镇江工商局润州分局消保科张文强接受投诉调解处理了一起:忽悠老人消费,花6000多元购买“圣方明目”,终使经营者在“工商亮剑”后如数退款给消费者。
今日,拿到6000多元退款家住谏壁的两位80多岁老人刘义同、周芬娣夫妇,专程座车到市区的润州工商分局,送上一面“为百姓排忧解难,为社会构建和谐”的锦旗,以表达老人们的感激之情。
一、忽悠老人,购买“圣方明目”
2012年7月的一天,在本市老火车站附近明珠大厦经营调理品的陆某,在店中正为她刚又批进的一批调理品“……茶圣方明目”简称“圣方明”做促销宣传。她手拿一包盒装的“圣方明”给店里的一群顾客说:“‘圣方明’是一种新产品,原价格为86400元。主要配料:万寿菊、熊胆、枸杞、千里光、薄荷等,共一箱12小盒,每盒45袋,共540袋,每次用一袋,放入与之配用的‘中科鑫薰眼仪’的中草药网杯中加水煮沸,先用蒸汽熏蒸眼部、面部5-10分钟,然后浸泡饮用或直接用开水浸泡饮用;老少皆宜,尤其适合中老年人常见眼病及女士及用眼过度者。现优惠卖给大家,一盒只要6000多元。”听了该调理品店负责人陆某的宣传介绍后,在场的顾客有当场掏6000多元钱购买的,刘义同虽患白内障眼疾,但由于夫妇俩当时没带那么多钱,便留下电话号码,便于联系。
当晚刘义同夫妇正吃晚饭,便接到陆某主动打给她们的电话说,这种“圣明方”对治疗白内障等眼病有奇效,你们如不买的话,白内障时间长了就很难治好,要抓紧时间才行等又做了“一番宣传”。心动的两位老人晚饭后立即打电话给在电厂上班的儿子,正巧儿子说他也熟悉陆某,是也因为买过陆某的调理品。第二天其儿子并通过银行汇款6000多元给陆某买了一盒“圣方明”。
二、受骗,多次欲无法退货未果,经营者人去楼空
当刘义同俩位老人欣喜地购买了“圣方明”,小心翼翼地按照说明书上的操作程序进行治疗眼疾,并笑嘻嘻地服用了第一袋“圣方明”后,心想纠结多年的白内障眼病终于可以通过服药就能治好了。就这样一袋又一袋地日复一日地服用了近三个月,俩位老人脸上的微笑没有了,慢慢增加的是他们疑虑的褶纹。可能这“圣方明”有假?!于是,刘义同夫妇觉得推销“圣方明”的陆某是在骗他们。
当刘义同夫妇打电话给陆某时说:“圣方明”服用了几个月一点效果都没有,要求退货。她说不要说6000多元,就是6分钱我都不退!刘义同俩位老人通过打电话给陆某和从谏壁上来到明珠大厦陆某经营的店,就先后跑了几十趟,陆某始终不肯退货。到后来,刘义同老人再打电话给陆某,发现她总是不接电话。于是,俩位老人从谏壁上来准备找她理论时,才发现她已人去楼空,根本无法联系无法退货。这时,刘义同夫妇想到工商部门,便带着“圣明方”来到润州工商分局消保科诉求退货退款。
三、工商亮剑,当事人退货退款
润州工商分局消保科维权人员张文强,几次用办公室等电话联系陆某,她同样不接,到现场去上门找过物业管理公司,证实当事人也确已撤离。于是,张文强开始从认真检查该“圣方明”产品入手,便发现破绽,一是发现该产品是2012年6月1日生产QS标志为“质量安全”,涉嫌假冒,2010年6月1日生产的其文字是写的,“质量安全”国家规定2012年6月1日开始生产的产品QS标志为:生产许可;二是拆开该产品检查每小袋生产日期时,发现有的标注生产日期,有的生产日期都未标注,而正规厂家是不可能这样的;三是通过网上查找,根本没有该产品包装盒上标注的生产厂家与商品名称,涉嫌假冒。说来也巧,正当张文强也无法联系陆某时在想方法时,当晚6点陆某以为是顾客订货便主动回了一个电话给张文强。张文强亮明身份是工商局的,并义正言词地指出:通过检查,一是发现该产品涉嫌假冒伪劣,QS(质量安全)是假的,现在QS标志应该是“生产许可”;二是通过网上查巡,该产品没有该生产厂家与该商品,属于涉嫌假冒。要求立即给消费者刘义同夫妇俩退款,否则将依法通过公安等司法途径在网上追查追款……。当事人陆某当时心怀恐惧表示她是外地人,将款子汇退给他们。当晚7点,陆某将6000多元如数汇退给刘义同夫妇的儿子后,又主动打电话给润州工商人员张文强。刘义同夫妇俩拿到退款后非常满意,并先行打了电话给润州工商分局张文强以示感谢。
润州工商分局张文强提醒市民与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朋友:不要轻易相信调理品商家的大肆宣传,患病的老年朋友要到正规的诊所请大夫诊治开药,最好不要到调理品商店买用调理品来代替治疗,以免上当受骗,影响病情与延误病症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