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5日讯 家住德清武康的王大爷,已至耄耋之年,膝下有三子一女,依靠着优厚的离休待遇和四个子女的赡养,生活过得悠闲富足。可想到自己百年之后的事,就先行立了一份遗嘱,想将自己的房子留给惟一的孙子,这让一家人起了矛盾。
多年来,王大爷的大儿子长期居住在南京,其他三个孩子都住在武康, 其中三儿子为了照顾父母,还特意住在父母对门的房子,平时也主要由三儿子来照顾老人。
但王大爷担心自己百年之后的事,就早早立下了一份遗嘱。写明,王大爷居住的老屋由大儿子继承。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大儿子有一个儿子,是王家惟一的孙子。
母亲去世后,大儿子便提出变更房屋产权证为王大爷和自己共同所有。王大爷拗不过大儿子,想去办变更手续时,另外三个子女却不依了。由于房价近几年涨势迅猛,三个子女担心大哥得到房子之后转手获利,所以强烈反对。大儿子一纸诉状,将老父亲和弟弟妹妹都告上了法庭。
这件事老父夹在中间,也有些为难。三个弟妹觉得,大哥常年在南京定居,对父母照顾较少,只是因为大哥生了儿子,所以老父亲才有了如此偏心的决定。三个子女担心大哥得到房子后转手获利,老父亲就没有房子住了,所以坚持老屋应该由四个子女平分。
经过一番协商,四个子女终于坐在一起重叙手足之情,王大爷也终于明白了手心手背都是肉的道理。最后,双方达成了协议:三个弟妹同意王大爷将老屋过户给老大,老大则保证不出卖房屋。如老大出卖房屋,则三个弟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不购买,则每人可受偿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