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蛋糕惹祸 西点公司未尽义务须赔偿


    2005年5月16日下午,李大妈所在单位为庆祝其生日,购买了该著名西点食品公司蛋糕。李大妈在食用一块巧克力三角形蛋糕时,因蛋糕较小,李大妈未注意到蛋糕上方还插着纸质标签,一口将蛋糕塞进嘴里,连同蛋糕上方插着的纸质商品标签吞下。顿时,感觉咽下异物喉咙难受。李大妈被送至诊所后,在全麻状况下大夫从她的食道中段取出异物,次日出院共计花费诊治费1577.90元。
    2005年7月下旬,62岁的李大妈向法院起诉称该西点食品公司将食品标签,直接插在可食用的蛋糕上导致自己误食。该过错行为造成自己身体受伤,认为西点食品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该西点食品公司称李大妈食用的蛋糕上确有食品标签,是本公司生产食品,但不知李大妈为何会吃下。因为在该食品标签的背面有不可食用的提示,常人可以辨认是不能吃的。表示不同意李大妈的诉求。
    法院认为,李大妈吞下该西点食品公司出售插纸质标签的蛋糕,导致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作为食品生产企业应对食品安全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足够注意义务,以消除安全隐患。本案中该西点食品公司在出售蛋糕上插有食品标签,该标签虽有不能食用警示,但该标签由于较小,颜色与蛋糕又较接近,很容易让食用者误食,故西点食品公司对李大妈误食标签造成损应害承担赔偿责任。但作为成年人的李大妈在食用时,应注意观察及食用方式,以免误食异物,李大妈对该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可酌情减轻西点食品公司的赔偿责任。由于李大妈过错程度明显较轻,法院酌定该西点食品公司承担9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