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公司工作的吴梁(化名),故意隐瞒实情,以不到市场价70%的价格,与年逾八旬的顾老伯、孙阿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老人发觉实情后拒绝履行合同,被吴梁告到法院。老人反诉请求撤销合同。近日,长宁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老人的反诉请求,吴梁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去年10月,顾老伯、孙阿婆想把名下镇宁路上的一套房子卖掉。顾老伯找到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华山路一家门店,委托其以110万元的价格出售房屋。吴梁以中原公司“物业顾问”的身份,为顾老伯提供服务。同年12月3日,吴梁与顾老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转让款为80万元,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吴梁承担。吴梁还向顾老伯支付25万元首付款。
顾老伯回家和老伴一说,老伴觉得房价太低。在律师的帮助下,顾老伯得知自己的这套房子少说也值122.5万元,80万元卖掉,连七折都不到。当月23日、25日,顾老伯两度发函给吴梁,要求解除合同。然而,吴梁还是在31日向中原公司支付了1.6万元中介费。
今年1月,吴梁向法院起诉,要求顾老伯、孙阿婆继续履行合同。顾老伯夫妇应诉后提起反诉,要求撤销双方的买卖合同。顾老伯告诉法官,吴梁事先曾介绍两名买主与他协商,故意将价款压低,然后吴梁出面,表示愿意以80万元买下房子。
日前,长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顾老伯、孙阿婆的反诉请求获得法庭支持,吴梁的诉讼请求被法庭驳回。
[作者]:严姗隽 [选稿]:古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