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3月7日,于大娘到工商银行存储21000元现金。据于大娘介绍,在储蓄过程中,该行一张姓小姐向她推荐了一种较高利率的储蓄品种,于大娘也接受了这种推荐的“储蓄品种”。而且,于大娘认为,由于自己在该行存了两万多元钱,所以该行还同时向她“赠送”了一份保险。在没有仔细阅读保单的情况下,于大娘就在保单上签了名。办理完毕,于大娘也没有仔细查看就将保单和存折放了起来。
1998年12月7日,于大娘到工商银行准备取钱。然而,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在1998年初存的21000元买了平安保险公司的千禧红D险种。于大娘很是纳闷。
随后,于大娘在女儿得陪同下到平安公司调出了保单。经查,保单上确实有她的亲笔签名。这时,于大娘觉得自己上了银行的当。“我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当时就是在误导我,将推销保险说成是新的储蓄品种。”于大娘强调,在当日存钱时,该行的张小姐只称是免费“赠送”而不是“购买”,所以于大娘才在保险单据上签上了自己名字。
在于大娘出示的存折上,记者看到,这是一份活期存折,在1998年3月7日,于大娘以其自己的名义存进了21000元钱,但在3月9日,这笔存款则被划入了平安保险公司的账上。同时,于大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从保险公司调出来的原始保单的复印件,在这份两页式的保单上写着,于大娘花21000元一次性“购买”了21份千禧红D,在保单上被投保人签名处确有于大娘自己的签字。
据当时办理此项业务的银行工作人员张小姐声称,在办理过程中,她清清楚楚地向于大娘表示了这是向她推荐平安保险公司的千禧红险种,是购买而不是赠送。在办理过程中,她向于大娘出示了保单的所有页数。而且,有关客户的一些基本内容是可以由他人代为填写的。但是,保单需要办理者的签名,而于大娘也在单据上签了名。据张小姐介绍,只要代为办理者在投保人或被投保人中任何一处签名,这份保单即有效。
提醒:办理手续时需谨慎
于大娘告诉记者,因为自己的疏忽,她明白被投保的21000元现金不可能如数返回,如果现在退保,至少要损失1000元左右。但是,通过这件事,她想提醒所有的老年储户在接受银行方面推荐的各种储蓄业务时,一定要谨慎,因为天上不可能掉馅饼,银行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向储户赠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