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爹与干女儿翻脸收回赠房 法院判决合同仍有效


 

日前,浦东新区法院对一起离奇的房屋买卖纠纷做出判决,原告袁老伯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年过八十的老袁是一位孤老,他将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出租给外地姑娘秀秀,姑娘时常去看望老人,还给老人买衣服送东西。老袁认秀秀为干女儿,并将住房赠送给秀秀。2002年9月,老袁和秀秀通过房屋买卖的形式将老袁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了秀秀,实际上秀秀并未支付对价。    

然而,2005年5月,干父女却为了赠送的房屋打起了官司。老袁称,在秀秀安排下,双方办了买卖手续,但原告并不知道合同的内容,也从未收到过购房款。现在被告却对原告不予关心,故诉请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秀秀则称,自己最近忙着做生意,无法像以前那样照顾老袁,但至少每月看望他一次。老袁很清楚房屋赠与的整个过程,自己不存在欺骗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后双方实际按赠与合同进行了履行,上述行为均系原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最后判决,原告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请不予支持。

点评 :

“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空巢老人最容易孤独和伤感。在此提醒各位老年人,在赠送高价值的财产之前,一定要三思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