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卖虚拟网络广告位百名老人被骗350万元


 

  法制网记者 邓新建 法制网通讯员 林劲标 凌蔚

 

  利用老年人对虚拟网络的生疏,以销售回报丰厚的互联网广告位为名,诱使100多名被害人上当受骗,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350多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86万元。今天下午,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该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佛山奥斯之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建财等五被告人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称,2010年5月,原佛山市华斯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斯达公司”)的业务员黄建财、蒋红平二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佛山奥斯之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奥斯之达公司)。黄建财担任奥斯之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蒋红平担任副总经理,同时被起诉的吴国礼等三被告人则分别担任该公司的顾问、财务及业务员等职务。

 

  随后,奥斯之达公司加盟成为华斯达公司的下级经销商,完全按照华斯达公司的诈骗模式经营:向客户宣传整个诈骗网络最上级公司——大中华威斯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站(P.CN网站)上的商机地带广告位及其发展、投资前景,承诺只要客户每投资1万元,每月就有1600元左右的收益,不用一年时间所投资的财产便可以翻倍增长,然后利用已经收到的款项兑付部分到期收益,引诱收到蝇头小利的客户追加投资,不断扩大吸收公众资金地规模。

 

  记者发现,在诺大的刑事审判法庭里,坐满了穿着朴素的中老年群众,其中不乏案件的被害人。原来,奥斯之达公司的诈骗行为主要针对众多的中老年人。

 

  据公诉书显示,截至2011年1月止,共有来自广东省佛山、江门两地的100多名群众上当受骗,被吸收款项金额合计人民币352.7万元。这些被害人仅收到共计66.3万元的返利后,发财梦就破灭了,想打电话了解情况奥斯之达公司却无人接听,上门一看才知道相关负责人早已人去楼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286.4万元。经公诉机关查明,上述款项除用于支付华斯达公司加盟费以及公司日常经营开销外,均被黄建财等人瓜分。

 

  坐在记者身边的麦女士现年57岁,她曾先后三次与奥斯之达公司签订合同,投资了3万元,为了尽快“孵出金蛋”,麦女士说自己还花了1.3万元购买了该公司的6张“PV积分卡”,按照她与奥斯之达公司的协议,到今年6月,她还可以收到积分返还款4万元。但在办理好所有“投资”手续后,麦女士仅收到1.2万元的返利,就再无下文了。几个月前,麦女士小心收藏、视之为珍宝的卡片,如今就只是几张卡片而已了。麦女士边说边从包里掏出几张制作精美的积分卡给记者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建财、蒋红平等五人无视国家法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名被告人中有三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辩解认为其只是为上级诈骗公司打工、主观恶意不大。而被告人黄建财、吴国礼则进行了无罪辩护。其中黄建财表示,自己早在奥斯之达公司成立两个月内就离开了公司,近八成的被害人受骗其均没有参与,得知老人们被骗后还领被害人去报案。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由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法制网佛山11月1日电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韩丹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