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跌倒是否是养老院的过错?吞咽障碍与跌倒有无因果关系?


  案例:七旬老人甲某,住在某养老院,入住时,根据老人身体条件,经双方协定,老人接受三级护理服务。某日在走廊上行走时跌倒(原因不明),导致腿骨骨折,院方将其及时送到诊所,进行手术治疗。事情发生后,养老院通过与家属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养老院从道义的立场上一次性支付一笔诊治费,以后的费用院方概不负责。因此手术后老人仍住在该养老院内,腿伤痊愈约半年后,老人出现吞咽功能障碍,根据诊所意见应该予以鼻饲。院方的护理中本来没有该项护理内容,出于同情心,院方安排护理员学习这项技能,为老人鼻饲,并提出增加护理费用,但是家属拒不接受,他们认为老人的身体变差,是由于摔倒所致,养老院理当承担责任。此项纠纷至今无果。

  本案焦点:老人跌倒是否是养老院的过错?吞咽障碍与跌倒有无因果关系?

  分析:作为院方必须实事求是,寻找出老人“某日在走廊上行走时跌倒”的真实原因,否则就无法防范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老人是由于地面湿滑不幸跌倒?还是由于疾病原因,站立不稳而跌倒?如是前者,养老院应立即整改,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并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取得家属的谅解,齐心协力做好老人以后的照料工作。如是后者,那养老院不应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
 
  根据此案例的描述,腿骨骨折不会直接导致吞咽障碍。老人可能有高血压病史,跌倒很可能与脑血管意外有关,也有可能因跌倒而导致脑血管意外。

  院方应组织当时在场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同时到诊所调阅老人当时的病历,明晰老人跌倒的真实原因及老人跌倒与吞咽障碍之间的关系。

  吸取教训:从本案例中所反映的情况分析,机构在老人入住时未严格按照规定,对老人进行护理等级评定,而是采取双方协商的办法,为日后护理意外的发生留下了隐患。同时,老人入院必须建立入住健康档案,如果本案中老人建有入院健康档案,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分析和责任的分析也会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