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太住在某家养老院。入院前,老人已患有较为严重的骨质疏松症。入院体检时,大夫在病史记录上也已注明。某日,老人在护理员的照管下,在花园散步时摔倒骨折。家属获悉后,立即赶到养老院要求院方对此事负责。经检查,老人摔倒骨折纯属骨质疏松所致,因此院方尽力向徐老太的儿子王先生解释。但王先生及其妻女却执意认为老人之所以会摔倒是因为养老院未尽其看护之义务,并且始终大吵大闹,无论院方如何规劝、说理都没有用,甚至还将此事闹到了区民政局。为了息事宁人,养老院无奈之下只能向徐老太作了补偿。
◆个案焦点:
造成老人骨折原因是本案关键。
◆专家点评:
本案中,养老院承担责任与否,关键在于是:一是否因过错导致老人摔倒;二老人摔倒后是否及时妥善地履行了救助义务。经分析:
(1)老人患有较为严重的骨质疏松症,且经检查本次骨折纯属骨质疏松所致,所以,骨质疏松是造成骨折的主要原因。
(2)照料一位患有较为严重的骨折疏松症的老人,应充分重视照料方面的注意点。散步时应该是陪伴其左右预防其随时摔倒,如意识不强,就无法在其摔倒时及时搀扶。所以,照料的细节也是避免发生事故的重要方面,本案例中老人在护理人员的照护下散步仍摔倒,如无特殊原因,护理上就存有一定的疏忽。
为此,造成老人骨折的主要原因虽不在机构,但如机构无法证实,事故的发生与护理疏忽无关,那么机构就存有一定责任。
吸取教训:
(1)对患有严重骨折疏松症的老人,护理上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护理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预防发生伤害的意识,还应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经验,才能防患于未然。
(2)老人摔倒后,无论有无症状,机构都应及时送老人外出就诊,予以拍片检查,以免延误病情。机构是否及时妥善地履行了救助义务,也是承担责任与否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