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将屋内所有物品存在自家使用的地下室后,将自家的房屋出租了一年多时间,在租赁期限到达后,准备搬回入住,却发现存放在地下室的百万元“家产”不翼而飞。81岁的房主杜茂荣老人四处打探。原来“家产”被斜对门的邻居搬走。时隔多日后,一部分东西在老人不知情的状况下被送回来了,送还的物品中还有一些不是老人的,老人的“家产”为何会被邻居搬走?又为何会被送回?这样的怪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
门锁未坏“家产”却不翼而飞
杜茂荣家住高新二路枫叶别墅苑,2008年9月,经过当时小区物业公司介绍,他将枫叶别墅苑的房子租了出去。杜茂荣说,因为租房户租房时提出要求空房租赁,他就想着把自己的东西先存放在自家使用的地下室中。他就和家人请了工人一起将四房两厅房子里的家具家电、藏品、古董以及办公设备等物品全部搬到了自家使用的地下室两间房内。
昨日上午,杜茂荣告诉记者,因为东西太多,考虑到重要物品的安全性,摆放时,他和老伴亲自监督,大件物品小心翼翼经过多次调整摆放,小件物品重新取出逐个精心包装,再一个一个塞到大件物品的空隙里,最后地下室两间房子被塞得满满的。“在存放过程中,考虑到湿度、温度都合适,我将家中最为珍贵的一对汉罐和2003年在青海、宁夏一带收的十几件古董也放在了地下室,因为存放在地下室一般不会有人想到。为了安全,放在了地下室的最里边,就算有人存心去拿,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每一件东西都放得很精心。当时存放在地下室的家具、家电和古董等物品至少价值百万元以上。”杜茂荣说。2009年12月30日,杜茂荣准备搬回枫叶别墅苑居住时,眼前的情景让他惊呆了——地下室两间房子都空了。他发现,门锁都是完好的,没有撬动的痕迹。
自己物品摆放在邻居家
满房子的物品哪儿去了?杜茂荣老人第一时间联系了当时小区的物业办公司吴经理。老人告诉记者,当时吴经理告诉他,2009年7月左右,住在杜茂荣家斜对门的庞某“搬走”了这些物品,当时拉了好几车。
2009年12月31日,杜茂荣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庞某家,没有见到庞某本人,但是他看到了熟悉的家具,“我家的餐桌、冰箱、地毯以及老伴用了几十年的缝纫机都摆在他家客厅里。”杜茂荣说。昨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吴经理,对方一听说是记者,便称现在他已经不在该小区物业公司,这只是业主的个人问题,希望不要涉及到他。
杜茂荣说,他和庞某电话联系,庞某当时说,“地下室东西是我搬出去的,我买了二楼的房子,二楼说那个地下室是他的,因为要用地下室就把里面的东西都处理了。”随即挂断了电话。约定次日早上10时面谈。结果杜茂荣在小区等了一天也没见到庞某露面,杜茂荣随后向公安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报了案。
杜茂荣说,时隔多日后,他突然发现部分物品又莫名其妙地被横七竖八摆到了他家地下室,可是当时清点后发现丢失的贵重物品还有很多。记者在杜茂荣提供给警方的丢失清单上看到,估算下来的家居用品还有办公用品价值达59万余元。杜茂荣说,这只是一部分,还有一些古董以及祖上传下来的物品,价值很难估算,大致算下来,一共损失有上百万元。
邻居称开错门错搬东西
12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杜茂荣的邻居庞某家,记者并未见到庞某本人,但庞某的司机却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司机小赵说,庞某2009年将老杜楼上业主贺某的房子买下,包括二楼的房子和对应的地下室,庞某从物业拿着之前房主留下的钥匙,打开了地下室,发现里面有一些物品,打电话给贺某,贺某当时说,可以随意处理地下室的东西。庞某家人随后叫人将这些东西搬了出来,小三轮拉了十几车,看这些东西有些陈旧,一部分送给了保安和保洁员。直到老杜找来,这才知道,原来拿的钥匙开错了地下室的门。小赵说“庞某通过其他人的关系和派出所协调联系老杜,希望坐下来谈一谈这件事,也愿承担一些损失,但对方一直称自己损失过百万,所以一直没能坐到一起。
小赵称,这件事庞某也说过是他家人做错了,所以他们想给老杜道歉并愿意赔偿损失,“如果老杜不愿这样做,那么他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判决。”
12月7日上午10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了贺某,但贺某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是误会还是盗窃引发争议
在事件发展过程中,庞某家认为,之前并不知道107栋楼地下室具体划分的位置,因为是拿钥匙开错了门,而且这把钥匙正好能打开老杜家地下室的门,这才造成了误会。
而杜茂荣则认为,庞某的理由站不住脚,“地下室里面包括很多我全家人的照片、资料、常穿的衣物等物品,很容易显示这些东西就是我家的,怎么就能拿错呢?”杜茂荣说,更令自己无法容忍的是,给自己一家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害,事发快1年了,还没有进展,警方也没有明确的答复。
12月6日上午,杜茂荣的女儿告诉记者,9月25日,她曾到高新路派出所,当时负责接警的崔姓警官说,这事属于民事纠纷,不在公安机关受理的范围。经过他们调查,庞某没有主观故意,所以他的行为不构成盗窃,杜茂荣可以将庞某诉至法院。对于派出所的说法,杜茂荣的女儿觉得这事应该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