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仅因赌博欠下150元钱,21岁的小伙子竟起杀人劫财之心,持铁锤、菜刀、铁锨等工具将年近六旬的被害人杨某残忍杀害。9日,宿迁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久刚犯抢劫罪,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81249元。
林久刚1988年12月出生于泗洪县,仅有小学文化,有过一次短暂婚姻,婚姻失败后跟随父母在城市打工,逐渐染上赌博恶习,因此打了几年工也无什么积蓄。今年1月中旬,原在南方打工的林久刚提前赶回家过春节,一连几天,他都沉浸在赌场里。19日上午,林久刚输光了兜里最后40元钱,为了翻本,他又向赌友借了150元,没想到这点钱不到一顿饭的工夫就打了水漂。
林久刚觉得很丢面子,暗暗下决心把钱捞回来,却又实在不好意思张口向父母借钱。直到当天晚上7点多钟,他猛地想起一个人来,这个人姓杨,按辈分应该是他表大娘。杨某的丈夫每天外出打零工,平时就杨某一人看家。林久刚估计杨某家肯定有钱,他打算向杨某借200元钱,因担心杨某不借这笔钱,遂将家中的铁锤装入棉衣内侧,预谋如杨某不借即将其杀死,然后抢劫财物。
晚9时许,林久刚敲开了杨某的家门,刚说明来意,果然杨某不同意借钱。林久刚确定杨某独自一人在家后,便使劲挤进门内,取出铁锤照着杨某的头部连续击打数下。杨某晕倒在地后,林久刚窜入堂屋,从一件棉衣里翻出现金700元。在欲逃离现场时,林久刚发现杨某又从地上坐了起来,忙拿出铁锤又照着杨某的头部击打几下,杨某头部大量出血,再次倒地。
林久刚以为杨某已经死亡,遂放下铁锤,到灶间找到水缸,清洗面部和手上的血迹。当他走到大门处时,意外发现杨某再次从地上坐了起来,并准备站起身。林久刚决定“这次彻底把事情做干净了”,他迅速跑入灶间,拿出菜刀,向杨某的颈部、面部一通猛砍,然后又找出一把铁锨对杨某的面部、颈部持续铲、打,直至其气息全无。
将杨某杀害后,林久刚把铁锨靠到院内墙上,手电筒扔在地上,并顺手拿出一块抹布擦手,关掉杨某家的电视机和电灯,出门后把锤子扔在附近的水沟里,然后翻墙回到家中睡觉。次日早上7点多钟,他起床将作案时穿的黑色裤子洗后放在家中晾晒,第三天上午又洗了作案时穿的黑色皮夹克。林久刚抢得的700元人民币,除了归还150元赌债,其余被其挥霍。
杨某家人发现杨某被人杀害后立即报警,警方根据现场提取的指纹,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林久刚抓获,随即刑事拘留。
(麦城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