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手续繁琐 赠与依情形缴税
编辑同志:
最近,贵报连续报道了有关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消息,但是还有一些问题不明白。我父亲有一套建筑面积90多平方米的私产住房,他准备把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过户给我。有两个方案,一种是让我们一家三口住进这套房产,待父亲立下遗嘱由我来继承;另一种方案是直接将房产赠与我。生前赠与和死后继承两种方案哪个更划算?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如果取得无偿赠与的房屋以后再转让,是否需缴税?
读者 相治国
记者调查:
记者就广大读者普遍关心的这些问题咨询了有关律师。继承是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规定的人或遗嘱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发生在财产所有人去世后。房屋继承的取得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或有效的遗嘱指定,继承人只能是公民,法人和组织只能是受赠人,不能作继承人。赠与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发生在财产所有人活着的时候。房屋赠与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健在的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而不是继承。
继承房屋一般不缴税
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即个人通过遗嘱继承房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办理继承要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公证要收取费用且与继承的房产价值成一定的比例。对于《继承法》规定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非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嘱继承人承受死者的财产,法律称之为遗赠,是一种赠与的行为,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征收契税的。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一笔契税。此外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房屋后,再次转让该房屋的,由税务机关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2009年5月2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是以下三种情形对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赠与和继承各有利弊
律师介绍说,生前赠与的好处在于生前赠与房产能够即时办理房产过户,受赠者能够即时拥有房屋所有权。但弊端在于,生前赠与需要交纳更多的税收,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多数情况下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而遗嘱继承房产所有权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房产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依遗嘱取得房屋所有权。好处在于不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弊端在于继承人须待被继承人去世后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且即使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已经进行公证,但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时仍要求其他继承人到场,除非其他继承人提供不出其他公证遗嘱,该份公证遗嘱的效力才会被认定。因此,依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手续较生前赠与房产而言,更为繁琐和艰难。本报记者 傅殿贵
法律提示:何谓契税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由税务机关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