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市首批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



  本报讯(通讯员常虹、润胜记者李巍)“没想到活了大半辈子,到老了还能和城里人一样有养老保险!”6月25日,在山海关区一关镇侯庄村,65岁的孟朝发刚刚办完养老保险手续,心里格外高兴。按照《秦皇岛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山海关古城开发涉及的2300多名被征地农民,最先尝到了这项政策的甜头。

  孟朝发告诉记者,他和老伴儿都入了保险,按男满60岁、女满55岁就可领取养老金的规定,他们老两口从下月开始,每人就可以领到210元的养老金了。

  按照相关规定,秦皇岛市男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至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今年全部纳入养老保险。本着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该市规定,失地农民月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为目前该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个人、村集体、市政府三方共同负担,具体比例为个人缴纳筹资额的30%,村集体补助筹资额40%,市政府承担筹资额的30%。参保人超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超出一周岁,缴费年限减少一年,但缴费年限最低为5年。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