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讲清中毒地点、中毒人数、报告人姓名,并派人到事故现场附近路口迎接指挥部人员和抢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
2.参加中毒事故抢救的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苏生器、并携带备用氧气瓶、CO检测仪、担架迅速奔赴现场,把中毒人员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放在空气新鲜处。冬季须做好保暖工作。
3.检查患者呼吸、脉搏、瞳孔、知觉情况,判断中毒程度。
3.检查患者呼吸、脉搏、瞳孔、知觉情况,判断中毒程度。
4.煤气中毒抢救程序:
(1)解开患者阻碍呼吸和血液循环的衣、带,将肩部垫高10-15cm,使头尽量向后仰,面部转向一侧,以利于呼吸畅通。
(1)解开患者阻碍呼吸和血液循环的衣、带,将肩部垫高10-15cm,使头尽量向后仰,面部转向一侧,以利于呼吸畅通。
(2)清理呼吸道:
A.清除口鼻内的灰尘、杂物及分泌物;
B.根据患者情况用开口器将患者口腔打开,用拉舌器拉直舌头,放入适合的压舌器;
C.如呼吸道有痰、分泌物或呕吐物,可利用吸污器的口咽导管从鼻腔插入24-32cm ,打开吸污阀,抽出污物。
A.清除口鼻内的灰尘、杂物及分泌物;
B.根据患者情况用开口器将患者口腔打开,用拉舌器拉直舌头,放入适合的压舌器;
C.如呼吸道有痰、分泌物或呕吐物,可利用吸污器的口咽导管从鼻腔插入24-32cm ,打开吸污阀,抽出污物。
(3)轻微中毒:在空气新鲜处休息,必要时给自主呼吸。
(4)中度中毒:给自主呼吸,必要时给强制供氧。
(5)重度严重中毒:给强制供氧,必要时配合施行体外心脏按摩。
5.注意事项:
(l)如中毒者己脱离煤气区域,煤气专业人员及抢救仪器尚未到达,须先施行人工呼吸(CO2中毒严禁施行人工呼吸),直至防护仪器到达现场。
(2)一旦施行强制供氧,除恢复呼吸或由医务人员确定死亡外,不准停止强制供氧。
( 3)患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送往较远的医院,应就近送医院,且不间断供氧,并由医务人员监护。
(4)用开口器时注意是否有假牙。
6.中毒程度与症状:
(l)如中毒者己脱离煤气区域,煤气专业人员及抢救仪器尚未到达,须先施行人工呼吸(CO2中毒严禁施行人工呼吸),直至防护仪器到达现场。
(2)一旦施行强制供氧,除恢复呼吸或由医务人员确定死亡外,不准停止强制供氧。
( 3)患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送往较远的医院,应就近送医院,且不间断供氧,并由医务人员监护。
(4)用开口器时注意是否有假牙。
6.中毒程度与症状:
程度
|
症状
|
处理方法
|
轻度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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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痛、恶心、干呕吐
|
1、在空气新鲜;2、适当给与氧吸入处休息;3、送附近医务所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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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中毒
|
除上述症状外,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脸色发白,四肢无力。
|
给与自主呼吸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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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中毒
|
除上述症状外,心率波动并逐渐减慢,瞳孔放大,呈潮式呼吸,指甲、面部、大腿内侧呈樱桃红色,大小便失禁。
|
强制供氧,加强护理。
|
严重中毒
|
心跳微弱并逐渐停止,瞳孔放大,对强光及反射消失,呼吸微弱,并逐渐停止,失去知觉。
|
并配合施行体外心脏按摩,加强重点护理。
|
7.抢救过程中,煤气专业人员到达事故现场配合调查中毒原因,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实行,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
三、煤气着火事故的抢险救灾预案:
1.发生煤气着火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讲清着火地点.并派人到事故现场附近路口迎接指挥部人员和抢救人员、同时事故单位派煤气防护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警戒,防止闲人误入,造成煤气中毒。
2.着火较小、火势不火,可直接用黄泥、湿草袋、CO2灭火器灭火。
3.直径≤100㎜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隔断装置灭火。
2.着火较小、火势不火,可直接用黄泥、湿草袋、CO2灭火器灭火。
3.直径≤100㎜的煤气管道着火时,可直接关闭隔断装置灭火。
4.直径>100㎜的管道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用消防器材灭火,煤气压力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隔断装置,以防回火。
5.隔断装置通入蒸汽或氮气应有专人负责操作。
6.灭火后,要防止煤气中毒,同时利用少量水喷洒管道降温,以防管道烧红后变形。
7.查明着火原因,找出煤气泄漏点并进行处理,同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执行,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
7.查明着火原因,找出煤气泄漏点并进行处理,同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执行,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
四、煤气爆炸事故抢险救灾预案:
1.发生煤气爆炸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讲清事故地点,派人到事故现场附近路口迎接指挥部人员和抢救人员,同时事故单位的煤气防护专业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做好警戒。
2.立即切断煤气来源,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以防回火爆炸。
3.各用户立即停煤气、切断火源,关闭切断装置,向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
4.由于爆炸引起的着火、中毒,按着火、中毒事故处理。
3.各用户立即停煤气、切断火源,关闭切断装置,向管道内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
4.由于爆炸引起的着火、中毒,按着火、中毒事故处理。
5.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安全防范措施。
6.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未落实,严禁送煤气恢复生产。
6.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未落实,严禁送煤气恢复生产。
五、公司煤气系统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何达平
总指挥:何达平
副总指挥:(略)
成员:(略)
六、公司煤气系统应急抢险救灾分队:
第三小分队(***厂厂):队长:张银生
副队长:陈跃武 袁文军 李彦军 成员:……
七.公司煤气救护器材配备点及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
|
配置地点
|
器材名称
|
台数
|
联系电话
|
1
|
供给厂
|
煤气站
|
空气呼吸器
|
四台
|
6401
|
氧气苏生器
|
两台
|
||||
2
|
炼铁厂
|
3号炉干法除尘
|
空气呼吸器
|
两台
|
6481
|
氧气苏生器
|
一台
|
||||
4号炉干法除尘
|
空气呼吸器
|
两台
|
6482
|
||
氧气苏生器
|
一台
|
||||
3
|
转炉厂
|
主控二楼调度室
|
氧气苏生器
|
一台
|
6739
|
连铸主控室
|
空气呼吸器
|
一台
|
6772、6774
|
||
风机房
|
氧气苏生器
|
一台
|
6751
|
||
空气呼吸器
|
一台
|
||||
4
|
金康鑫成公司
|
三楼主控室
|
空气呼吸器
|
两台
|
6787
|
氧气苏生器
|
一台
|
八、集团公司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于生产安全处
联系电话:6003 、6044 、6864 、6132 、3630253 、6343 、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