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方案


1 矿井停电停风事故风险分析
    1.1 事故类型
    停风事故
    1.2 事故易发生的区域
    矿井各巷道、掘进工作面。
    1.3 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停电停风事故发生无季节之分。矿井或掘进工作面长时间停风后,井下或掘进工作面会造成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容易发生人员窒息、瓦斯积聚及火灾等事故,并直接威胁安全生产;影响矿井局部或整个矿井安全生产。
    1.4 事故发生前的征兆
    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温度升高。
    1.5 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矿井停电停风事故可能引发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
    2 应急工作职责
    2.1 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 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 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 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 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 人员职责
    2.3.1 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 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 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 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 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 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 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 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 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 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 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 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停电停风事故具有突发性、危害性,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是进行自救和互救,撤离事故现场。
    3.2.1 主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措施
    3.2.1.1 当主通风机停止后,当班司机要首先报告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等分析查看主要通风机停止原因。
    3.2.1.2 由于机械故障造成停止,则立即开启另一台备用主通风机,并对有机械故障的主通风机进行检修。
    3.2.1.3 由于电网波动造成的主要通风机停车时,值班司机要立即重新启动停车的主通风机。
    3.2.1.4 由于值班司机或电工操作失误导致主要通风机停车时,要立即安排熟练职工或按照正常程序再次恢复操作,开启主要通风机。
    3.2.1.5 因停电造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风井防爆门和行人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自然通风。并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点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至采区进风巷中。
    3.2.1.6 各施工地点在撤离时,由跟班班(队)长负责组织集体有序撤离,当班电工负责将本施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开关全部打到零位并闭锁,采区变电所变电工关闭向各个施工地点供电的总馈电开关,然后关闭总开关后撤至规定地点。采区所有人员由瓦检工通知,并撤离。巷道口处打上栅栏,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3.2.2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措施
    3.2.2.1 井下局部通风机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现场人员立即通知调度室、通风准备队。
    3.2.2.2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切断停止供风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立即启动备用通风机;现场班(队)长和机电修理工要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查明停电原因,及时恢复主用通风机向巷道供风。
    3.2.2.3 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开启时,现场班(队)长要迅速将全部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中。
    3.2.2.4 安检员、瓦检员要监督现场班(队)长完成撤人工作及设置栅栏的工作;停风期间,瓦检员要注意检查栅栏处的气体情况,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汇报通风准备队和调度室。
    3.2.2.5 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3.2.2.6 安检员要检查栅栏和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以前,严禁人员进入各独头巷道。
    3.2.2.7 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未得到瓦检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启局部通风机。
    3.2.2.8 在未恢复通风前,进入停风区域中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结伴而行,两人间距5-10米,往里随进随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重新设置栅栏,设置警示标志牌,严禁任何人入内,汇报通风准备队、调度室。
    3.3 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电话:4850818、(4850)396、(4850)397、(4850)398、(4850)399 】汇报。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 注意事项
    4.1 戴上自救器后绝不能因为吸气干热而把自救器拿掉。未达到安全地点前严禁取下鼻夹和口具,以免有害气体毒害。
    4.2 撤退时控制行走速度,呼吸要均匀。
    4.3 现场人员应保持镇定,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坚定信心,同时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4.4 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戴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有毒有气体的威胁。
    4.5 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4.6 按规定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撤离,人员严禁走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总回风巷和皮带回风巷。不可图省事或有侥幸心理,也不能犹豫不决。
    4.7 在场的班(队)长和有经验的老工人要发挥核心和骨干作用,组织和领导其他职工统一有序行动。
    4.8 受困人员必须稳定情绪,尽量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节约照明。对伤员应注意保护与照顾。
    4.9 饮水时应选择适宜水源,并注意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4.10 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现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
    4.11 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险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
    4.12 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停电停风区域,防止灾害扩大事故。
    4.13 长时间被困在井下人员上井应避开强烈的光线,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
    4.14 事故抢救前先检查停电停风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情况,按照先抢救幸存者(先抢救重伤、后抢救轻伤),后运送死亡人员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