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和人员情况
1.1 制氢站包括水电解制氢装置、干燥装置、中压氢气储罐等设备。
1.2 建筑为一字型建筑,氢气储罐布置于制氢室西侧;属于一级爆炸危险。
1.3 在此工作人员主要为运行值班人员和临时检修人员。
2 预想火灾事故和其它危险
制氢站的氢气输送管道、法兰破损或检修时发生火灾,爆炸燃烧,在未采取措施时,盲目灭火,造成第二次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 单位自救措施
3.1 运行或检修人员在发现氢气泄露时,按规程截断有关阀门,并采取必要的停电措施,防止发生爆炸,使事故扩大。
3.2 在氢气发生泄露出现可能不能控制的趋势时应立即通过119电话报警,公司消防队到场后,应采取隔离措施,设置警戒区,利用水枪驱散氢气,使氢气在空气中含量降至1%以下。
3.3 如燃烧爆炸已经发生,专职消防队应首先采取抢救人员措施,同时采取利用水枪驱散氢气等措施,防止第二次爆炸。
3.4 防止火势蔓延,主要利用消防水灭火。
4 灭火措施
4.1 值班或检修人员自救,用灭火器材灭火同时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4.2 消防队出动救火,首先采取冷却设备措施,防止第二次爆炸,利用水枪驱散氢气,在水枪保护下采取工艺灭火(如隔绝阀门等)。
4.3 进入火场避免撞击、破拆打出火花。
4.4 所有投入战斗的消防车均使用消防栓供水。
4.5 请求定州市消防部门支援。
5 供水计划
5.1 利用室外附近的消防栓或水塔取水。
5.2 运行部门派专人监视消防泵房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消防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6 人员疏散方案
6.1 动员周围无关人员迅速离开现场,设置警戒线,
6.2 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6.3 氢站值班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立即撤至#2冷却水塔西侧空地集合,设备部当值运行班班长负责清点人员并向火场总指挥汇报情况。
7 灭火器材
7.1 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
7.2 水罐消防车、干粉消防车、救护车等。
8 火场组织指挥
8.1 火灾初期,由生产现场领导指挥职工灭火
8.2 专职消防队到场后,生产现场领导应立即向消防队报告火灾情况,由消防队指挥抢险灭火。
8.3 定州消防支队指挥车到达现场后,应迅速成立指挥部,支队到达现场最高领导为总指挥,公司管理部协助调集公司内部消防力量、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灭火。
9 警卫措施
9.1 发生火灾时,公司警卫队应立即组织警卫力量迅速到达现场,根据现场领导的要求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布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入内。
9.2 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现场,并对允许进入现场的人员严格登记,保护好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