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的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奥运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事件应急实施预案。
一、为了更好地做好预防和应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县环保局决定成立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置情况如下:
组 长:郑松富 县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唐晓莉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应爱武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邹正雄 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许 峰 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
董秋林 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
刘文操 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
熊永兰 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
许 焱 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部署、协调、车辆保障等工作。
二、应急预案实施范围
我县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应急处置范围为: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液体或气体储存或运输过程中泄漏引发的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事故。
三、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处置原则
应急处置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事故应遵循的原则:预防为主、区域防范、分级管理、紧急处置原则;部门分工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紧急抢救、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筠连县环保局成立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环境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局行政负责人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于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日常工作。县环境监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电话: 。
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统一安排、组织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实施方案的制定、修订;落实应急领导及组织系统;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泄漏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
制定修订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理预案;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指导、检查;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环境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组织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的模拟演练工作。
指挥中心下设现场应急指挥部,由指挥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讨论、研究应急处置方案;掌握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搜集整理事故信息材料;预测事故发展变化趋势,研究制定对策措施;综合协调、安排和处理各组之间、部门之间的有关事项;落实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按时向市县报告情况,通信联络和指令传达。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专业小组,分工负责。
(一)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组织、调度车辆,保证水、电、通信、交通畅通;安排食宿接待,负责与其它部门衔接提供有关资料。
(二) 事故分析与处置组:由监察执法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预测事态趋向,为县危险化学品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参考意见。负责事故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及责任,整理和分析调查材料,按照时限写出调查报告按照程序报送审批。配合公安等部门维护现场及周边交通、治安秩序,疏散转移群众,保护事故现场,监控责任人。
(三)环境监测组: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主要职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影响进行监测、控制,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浓度,正确评估影响程度,为指挥人员提供排除处理危险物质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应急处理程序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一般包括接案、队伍出动、方案实施(紧急疏散、现场查看)、溢出或泄漏的处置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告
发生危险物品泄漏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县环保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向就近医院和县急救中心120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企业名称、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泄漏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系人姓名等。
(二)救援程序
1、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迅速向指挥中心指挥长报告,由指挥中心指挥长、副指挥长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并指派现场应急总指挥,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小组任务。
4、各专业小组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工作。
5、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6、及时联系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有关设施,确保各项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7、后勤保障组应当保证物资供应、运输和协调装备。
8、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9、事故得到控制后,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参与配合或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
(三)具体要求
1、现场指挥及各组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服从统一调度;
3、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的处置,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处理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应关闭手机;
4、对有毒物质的泄漏,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皮肤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穿戴全封闭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示标志。
六、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发生后,环保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预案》的启动和结束,由指挥中心决定。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环境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四)指挥中心及相关人员,应按时限、地点、穿戴及准备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参与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