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ZSE/CX18-2002A
二、目的
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三、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
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总工程师? 副经理
组员:项目工程质量技术部、设物部(机电室、材料室)、综合部、安全部、派出所、生产工区负责人。卫生所。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有派出所长任办公负责人。
2、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制定本项目的应急预案,组建本项目专业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临时组织救援,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1)根据森林火灾现场情况有权调动管段内一切人员和机械设备、物资。
(2)根据森林火灾现场情况制定扑救方案,总体安排、协调。
(4)督促、检查、指导各工区灭火演练及定期组织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检查。
办公室:负责现场事故隐患的统计,防护工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上报救援小组。
组长:负责本项目应急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项目工程部:负责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抢险措施并付诸实施。
设物部:保障设备、物资的调配,保证后勤物资供给。
综合部:负责现场组织救援伤者及护送、转院等具体工作,并调动本公司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劳资:负责进行对外联络、车辆调配工作。
生产工区:
(1)负责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培训人员,如灭火常识、抢救伤员、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并定期送检,确保有效使用;
(3)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现场情况应急处理并立即报应急救援小组
(4)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派洒水车,(可做为临时消防车用)
办公室电话:8565276;
3、资源配置(见附件)
《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4、项目部每月对工区综合评比时例行消防设施、火灾隐患、爆破物品管理详细检查。
四、预先措施
1、各工区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林区作业严防火灾的发生,牢固树立“林区大事,防火第一”的思想。
2、林区作业过程中,对易燃易爆物品要严加管理,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3、林区作业所有人员严禁将明火随手丢弃,暗火爆炸物随地丢弃。
4、林区作业需引燃明火时,必须将附近易燃物全部清除,离开时必须彻底熄灭。
5、严禁各级人员在车辆行驶中将烟头仍出车窗外。
6、林区施工作业需临时用电时,严禁将电线挂于树枝、易燃物品之上,同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严防短路,引发火灾.
7、林区作业各级人员严禁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吸烟必须在指定地点,吸烟的地点绝无引起火灾的隐患。
8、林区进行爆破作业时,除严格遵循爆破安全规程外,同时必须加强防火措施,严防引发火灾。
9、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必须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工作。
10、林区作业人员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等作业,动火前必须彻底清除附近易燃物。
11、所有仓库内不得长期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对油库、炸药库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万无一失。
12、各工区负责人要把防火作为头等大事。
五、应急响应
1、当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截断电源、限制用电。
2、现场人员同时应立即通知工区主任和工区调度,并电话报项目部派出所。或其他部门。派出所电话:8565276。
3、项目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与此同时:
(1)负责组织救护火灾事故而受伤的伤者的责任人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作好标记,应尽量对事故现场和抢救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至公司安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并要在当地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的指挥下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当地政府办公室电话:
火警:119
5、若因火灾、爆炸引起员工伤亡立即启动《员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当地医院联系,安排车辆送往救治。
地方医院急救电话:120
6、纠正与完善
火灾或爆炸事故调查完毕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结合现场扑救情况对该预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五、相关/支持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
六、相关记录
1、火灾事故扑救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3、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清单
4、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情况资料
5、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