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镇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持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是指突然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火灾、人员伤亡、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事件。
第二条:指导思想:各类企业的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导思想。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映,处置得力的原则迅速启动,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态发展,将人员伤亡、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复正常状态。
第三条:成立我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附后)
第四条: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掌握各类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绘制安全事故分布图。
2、整合救援资源,合理组建专业救援队和社会救援组织,有效配置各类抢险仪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周围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
4、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组织、协调、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5、指导救援队伍和组织进行摸拟演练,并及时修订安全预案。
第五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险情)报告
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的企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判断、抢险救援的进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和抢险处理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和有关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处置工作,控制事故(险情)扩大,为后续救援抢救创造条件。
2、领导小组成员到达事故(险情)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险情)发生的地点的实际情况,按照应急救援责任分工,组成抢险救援机构,并向有关单位下达救援命令,组织各救援小组立即开展工作。
3、抢险救援结束后,在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
第七条:工作要求
负有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政令畅通。
第八条:参加救援的单位:
汐子派出所、二龙派出所、汐子卫生院、二龙卫生院、汐子电信、二龙电信、汐子变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