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已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实施救助,统一指挥,及时救助伤亡人员,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整顿的紧急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 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宁夏医学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指挥长:学院院长
副指挥长:学院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各系、部、处负责人
职责:
1、负责事故抢救工作的指挥和领导 ;
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组织实施;
3、负责向上级汇报事故有关情况;
4、指挥部积极配合银川市政府救援队伍进行灾害事故的救助工作。
(二)、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保卫处处长、学生处长、医务室主任
成员:党办、纪委、保卫处、总务处、医务室、工会、学生处、院办、监察室
职责:
1、配合市政府救援队伍进行灾害救助工作;
2、承办指挥部制定的事项;
3、下达指挥部的决定命令;
4、协调事故救助各方面的工作;
5、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6、收集安全事故各方面原始资料信息。
(三)设立治安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保卫处人员
职责:
1、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和警戒;
2、负责对重要物资设施的保护;
3、负责对有重大嫌疑事故人员看守;
4、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有关人员的调查和询问。
(四)设立医疗救护组:
组长:医务室主任
成员:医务室全体人员
职责:
1、 组织事故现场抢救及护送伤亡人员;
2、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及调购;
3、负责伤亡人员数量的清查。
(五)设立事故调查组:
组长:主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
成员:保卫处、工会、纪委及有关部门主管领导
职责:
1、发生事故部门基本情况;
2、事故伤亡及学院财产损失情况;
3、 事故发生的经过;
4、 事故发生的原因;
5、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6、事故预防措施。
二、 宁夏医学院安全事故抢救基本程序
(一)、事故报警: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15分钟内须将事故报告学院办公室;特大事故发生,学院须在2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银川市政府、自治区经贸委,并报自治区政府。事故报告必须准确,及时。部门负责人要对报告内容负责。
事故报告包括:
1、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部门;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原因初步判断;
4、 已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部门。
(二)、紧急疏散:
1、 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特点,确定扩散情况和涉及到的范围,并建立警戒区,除事故抢险和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采取断电,禁用明火等措施。
2、 迅速撤离警戒区内与事故处理无关的人员,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三)、现场救护:
1、对事故伤亡者进行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到医院救治,进行现场急救时,受伤者和救护人员都要进行必要的防护。
2、对学院财产进行灭火扑救、防盗防哄抢等措施进行保护,并由后勤部门尽快组织人力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确定损失程度。
(四)、事故现场纪实:
必须注意保护好现场,确定抢救对象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仔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须经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确保事故现场勘查和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有关安全事故的抢救方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
1、发出危险警报,拨打119报警;
2、 切断电源;
3、 禁止车辆通行;
4 、确定疏散路线,防止群众在危险区内擅自行动,造成混乱;
5 、有效组织疏散;
6 、组织人员引导灭火车辆进入火场,进行灭火工作。
(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1、 由医务室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检查;
2 、由学院办公室给医院拨打急救电话;
3、 封存可疑食物(由保卫安全组负责,对可疑人员进行看管);
4、由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院办在征得指挥部意见的情况下,迅速向有关部门、机关报告;
5、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6、清理学院道路交通,确保抢救车辆出入畅通;
7、 医护部门对伤中毒人数进行统计, 进行分类,并交将数据迅速交院办;
8、负责对事故中毒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三)、防震减灾预案:
1、一般性地震应急措施:
⑴、学院应急处理指挥部要立即召集各职能小组会议,根据震情通报的内容,布置、落实各项工作。
⑵、按要求传达震情通报。各部门既要教育师生员工坚守工作岗位,又要做好防震准备工作,同时要防止个别人的煽动造谣,以免影响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⑶、医疗救护小组要组织高年级学生及专业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训练,储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和器材。
⑷、后勤部门要准备足够的防寒防雨物品、食物,购置瓶装水等。
⑸、治安保卫组要加强院内的治安巡逻工作,特别要做好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防哄抢等项保卫工作,同时要保证防盗器材、灭火器材等完好无损。
2、破坏性地震的应急措施:
⑴、召开学院应急处理指挥部会议,传达震情通报,研究是否停课或有些部门停止办公,部署防震的具体工作。
⑵、后勤部门要对学院各建筑物进行抗震检查,并提出具体的防震措施,组织人力建造临时性防震用房,并发放有关抗震的物资,重点做好防寒、防雨、食品、饮用水等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⑶、医疗救护组要做好临时抢救所需的器材、药品、场地、人员的准备工作。对孕妇、儿童、老人等要提前做好方针的准备工作,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力争把灾害损失减少的最低程度。
⑷、治安保卫组要对重要设施进行重点保护,转移密级文件、人事档案、科研资料、现金、剧毒、放射物、麻醉品、易燃易爆等物品,以确保安全,防止发生失盗、泄密案件的发生。
(四)预防楼梯间拥挤伤亡事故预案
1、学院要求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尤其要高度重视因楼梯间拥挤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的安全事故问题,要求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2、各系部采取疏散楼梯通道,安全出口、配置楼道应急灯等措施,建立健全教育、管理、处罚等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因楼梯间拥挤发生的伤亡事故。
3、各系部制定放学、上操楼梯间安全制度。在学生使用楼梯的高峰期,要有专人负责疏导,保护和管理学生。在出现停电或楼梯间照明设施损坏时,有关系部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疏导。
4、经常组织对楼道、楼梯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检查中发现已损坏的照明设备要立即更换,彻底清出楼梯间的堆积物,整修已损坏的台阶。
5、各系部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在上操、集会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要有统一具体的安全要求。放学时要适当错开时间,避免学生拥挤,确保学生安全。
6、对学生专门开展防止拥挤事故发生的安全专题教育。教育学生养成遵守秩序的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同学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7、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的常规管理,把宣传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制度化,防患于未然,预防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