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负荷动态平衡及限电应急预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在夏季时的用电负荷,在特殊情况下,不受到限用电负荷的影响,并根据限电的多少进行用电的分级调整,做到有条不紊,特拟定负荷动态平衡应急预案。

  1、正常供用电负荷状况:

  1.1、川南正常供电负荷:11500kW

  1.2、贵州正常供电负荷:5000kW(该负荷最大可达8500kW)

  2、川南电一般性限制用电负荷达9500kW时(在正常用电负荷状况下降1000~2000kW)措施:

  2.1、将新凉水塔负荷倒为贵州电(或将循环水汽改电倒一台为贵州电)

  2.2、将二泵房负荷倒为贵州电使用。

  3、川南特殊限制用电负荷6000kW(在正常用电状况时降5000~6000kW)措施:

  3.1、选择上述第2项措施(2000kW)。

  3.2、合成1110?JA电泵倒为汽泵运行(440KW)。

  3.3、水汽循环水增开一台汽泵。

  3.4、对生活区进行部分限电(新区变1#、新区变2#、、青年坡、新区2变1#,总负荷在1700kW左右)。

  3.5、对大隆、大荣、双氧水、CO2系统全部限电,不得使用川南电。

  4、极端限电状况3500kW(在正常情况下降8000kW)措施:

  4.1、必须采取上述第3项全部措施。

  4.2、停新尿素系统(2000kW)。

  4.3、视情况停部分办公室用电。

  说明:

  1)采取限电的一切措施均为保主体装置运行(即:水汽、合成、尿素老系统、成品)。

  2)在特殊情况下,生活区用电可作转移。

  3)贵州电最大使用限度不得超过9500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