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防火、防爆等综合作战能力,保护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实际,制定防火、防爆应急预案。

  (一)、应急准备

  1、各成员单位应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项目部要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以下简称消防队)。消防队员应掌握各类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用途及正确使用方法。

  2、各消防队队长负责落实在相关场所布置各类消防器材,由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性,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

  3、安全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办公区的防火、防爆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在专门场所,分类分库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仓库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并设置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仓库的一切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安全规范要求,管理员每天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仓库要设置“严禁烟火”标志;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特性、运输和管理储存方法。

  6、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装卸作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易燃易爆化物品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办法》中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7、危险品仓库内如要动火检修,必须执行审批制度,不得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进行明火及产生火花的作业。

  8、工地要设置报警电话并在有关场所张贴悬挂,公布于众,消防报警电话“119”。

  (二)、发现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报警,并说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爆炸)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三)、消防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警后,马上向公司领导汇报,接报人员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拨打“119”报警电话报警,通报以下信息:名称、地址、火灾情况、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并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队,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通知职工医院派医生一起赶赴火场,并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消防队员接报后应立即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等赶赴火场。

  (四)、火灾较大时要立即成立指挥部,指定灭火总指挥,下设灭火作战组、抢险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1、灭火作战组负责扑救火灾。

  2、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安全保卫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的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火灾现场加以保护。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上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五)、在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应迅速查明火场情况、燃烧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剧毒、爆炸等危险物品、火势大小、烟雾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火场电源是否切断等事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遵照“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准确”的扑救原则,针对不同的燃烧物质,采用隔离灭火法、室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等方法组织扑救火灾,灭火时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类火灾的具体灭火法见附表。

  (六)、火场存在有毒气体时,要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类别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以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戴防毒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1、对泄毒口要做“关堵”处理(关闭阀门、堵塞洞口),以切割毒气来源。

  2、对已弥散在火场周围的毒气进行通风驱散或用雾状水流溶解毒气,降低空气中的毒气含量。

  3、针对毒气对人身的特殊毒害作用,应协调医疗机构等有关队伍协同作战,做好预防的救护工作。

  4、根据有毒物质的化学反应原理和物理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避免实施无效扑救或造成“火上浇油”的后果。火灾扑灭之后,应清洗工具,并对参战人员进行体检,消除余毒,减少后患。

  (七)、当爆炸物品着火或火场上有爆炸物品时,要及时疏散并冷却爆炸物品,疏散时防止对爆炸物品进行摔、掷、抛、拖、拉。对于爆炸物品的燃烧,可用水扑救,但应注意避免强大水流的冲击。对于可燃气体、粉尘可用喷雾水流和采取通风稀释的方法补救,要避免用直流水枪冲击和人力扑打,防止粉尘飞扬,发生爆炸。

  (八)、火灾扑灭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安全员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