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余姚梁弄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建立村应急小组
村委会成立由村委会成员组成的应急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秀丽
成员:何仲凡 黄微 童苗芹
三、应急小组职责
1.接到单位和村民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及时上报梁弄镇人民政府和卫生部门。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村应急小组配合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救治等工作,提出相应应急反应措施,全程负责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协调、处置、善后工作。
3.做好传染病预防和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企业的卫生工作,防范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
4.对公众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教育,并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身运动,提高身体素质,增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1.本村范围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梁弄镇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可能发生染病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村民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染病暴发、局部流行的一切。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应急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传染病的村民或暂住人员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群众。
(5)协助梁弄镇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村民宣传传染病防治的相关知识。
2.村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当在一定时间内,村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多个临床表现相似的村民,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何种病时,应急小组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梁弄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部门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症状、发病人数等有关内容。
(2)立即停止群众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动。
(3)在上级各部门未到达前,应急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患病的群众隔离。
(4)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村民。
(5)为查明疾病原因,应急小组应积极协助梁弄镇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3.本村范围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放射性物质丢失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梁弄镇人民政府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放射性物质丢失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受污染人数等有关内容。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类型、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可能的污染范围等作出初步判断。
(2)立即撤离有关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事故范围的环节。
(3)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可能受传染病菌种、毒种、放射性物质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放射污染源并根据需要实施其他医学救治及处理措施。
(4)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确定污染种类、活度、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
(5)村内被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以前,不得解除封锁。
4.村内发生急性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急小组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停止供餐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梁弄镇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
5.村内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当采取下列相应措施:
(1)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梁弄镇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报告发生职业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化学毒物等有关内容。
(2) 立即使毒物停止继续吸收,迅速离开中毒环境,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等。
(3) 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群众。
(4) 协助梁弄镇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向群众宣传卫生安全防护的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