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应急预案


  1、目的: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适用范围:本企业所辖分公司、科室、项目部。

  3、引用的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4、应急准备:

  (1)组建应急求援组织

  由该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出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成员有项目部、施工员、安全部、治安组长、消防组长等人组成,该组织是本项目部专门从事特种情况下应急救援工作,在施工现场公布联系电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就迅速、有效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发挥救援工作重大作用。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项目部必须配备有担架、急救药品、氧气瓶,设置单间卫生室等设备及医所,发生一般事故应具备紧急救援条件,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3)救援报告及应急响应

  当事故在紧急情况发生后,应由项目部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应急救援组织参与救援活动,同时有效配合公司救援组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维护好现场秩序,与此同时启用项目部配置各项急救工具及临时药品投入救援工作,配合公司救援组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由项目部以书面形式写出事故发生原因及经过报公司审批,上报主管部门,听取处罚意见,落实整改内容,待验收合格复工。

  (4)定期组织演练

  自身业务素质是关键,为了更好地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工程项目均会有着几种不同事故发生,首先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普及消防知识,对不同的预案要有计划地组织救援人员培训,公司规定每半年一次,演练以使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符合实战需要,在演练中符合要求人员均可上岗。

  (5)做好上报工作及事故处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后,应当立即向当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如实报告,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工程项目、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对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企业有关事故处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应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供真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