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的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制定车间起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与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车间各岗位。
安全事故及预防措施的内容:
机械伤害及对策:
1. 建立建全联保互保体系,明确安全监护人的责任。
2. 开车前仔细检查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如果发现设备有缺陷要及时处理。
3. 操作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联系制度。
4. 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穿戴和使用。
5. 起重物下禁止站人,起重设备停车后要停在可靠的位置。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停电,并挂上明显的安全标志。
6. 检查、检修起重设备要行走安全通道,禁止攀登不安全位置。
7. 禁止酒后开车。
8. 运行中要保证机械设备稳定,禁止开飞车。
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 安全事故在车间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人员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 成立车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主任不在时,由车间综合主管或由分管安全生产的主管担任;概括情况需要,由组长指定相关主管或职能人员、值班长、班组长任组长。成员由工会组长、安全员、技术员等负责人组成。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措施。
3. 在本单位紧急调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等。
4. 根据事故灾害程度,有危及其它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 做好稳定工作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安置工作。
7. 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8. 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工作,根据情况的变化,对预案进行修定、调整和补充。
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 班组的职责
1、 负责安全事故的现场扑救及应急处置工作。
2、 负责区域的警戒和人员的疏散和撤离工作。
3、 负责确定伤亡人数和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4、 负责有关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工作。
5、 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五:安全事故的报告和保护现场
1.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情况报告车间,报告内容分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布估计和采取的应急措施。
2. 班组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班组长、工序长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和综合主管,由车间主任和综合主管按本预案规定,迅速组成领导小组,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必要时通知兄弟单位,请求事故抢险和支援,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 各成员单位接报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求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4.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和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管好现场的痕迹和物证等。
六:事故应急措施
1. 事故发生后,车间应急救援应立即投入运做,总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
2. 及时联系恢复水、电、电信等有关设施。
3. 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肇事者进行监控,防止逃跑。
4. 由车间主任指定专人联系车辆送伤员到医院抢救。
5.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和调用紧急物资、人员和设备。
6. 事故初期,事故单位和现场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