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事故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以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抢险有序,快速高效,协调有力为方针,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防止和控制事故损害扩大为原则,尽最大努力降低事故的损害后果。
  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司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领导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资金。
  3、决定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调查事故原因,确定相关人员责任。
  5、成立事故现场抢险指挥中心。
  (二)领导小组成员。
  1、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经营后勤的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公司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为成员。
  2、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3、设立现场救援指挥中心,由董事长或指定负责人任总
  挥。
  (三)领导小组下设现场综合协调抢险组、救援支持组、后
  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综合协调抢险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部负责人、事故承办人、被分派到的相关人员工作职责:
  (1)完成现场救援任务,协助现场总指挥对各到达现场小组成员的工作分派。
  (2)迅速组织车辆、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展开施救工作。
  (3)施救以先重伤后轻伤为原则,积极配合联系医疗单位,尽量减少伤亡人数。
  (4)组织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人员拥挤踩压、汽车失火、过路车辆伤人等新的灾害发生。等待公安、交通、安监、政府及其他部门人员进入现场。
  (5)协助交警的现场勘验工作。
  (6)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影摄像,取得第一手现场资料。
  (7)完成临时交办任务。
  2、救援支持组。
  组长: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经营部负责人、事故单位相关人员、被分派的其他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根据灾害情况,组织车辆和人员及时安全运送伤员。
  (2)协助现场救援组维持维护现场秩序。
  (3)对勘验后的现场遗留物进行清理登记。
  (4)负责对事故失踪人员的寻找。
  (5)对事故车辆进行施救。
  (6)联系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进行登记。
  (7)完成临时交办任务。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经营的副总经理
  成员:财务、行办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l)负责救援善后资金筹措。
  (2)负责人、物、设备的调用组织。
  (3)按现场指挥中心的要求协调各工作小组。
  (4)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的安抚、慰问工作。
  (5)负责事故处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生活、住宿。
  (6)完成临时交办任务。
  4、事故调查组。
  组长:公司法人代表
  副组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监事会负责人
  成员:公司安委会成员及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
  (1)客观公正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2)负责事故发生前后的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保存的运行数据、图像、现场获取的音像、照片、谈话资料、事故车辆发车手续等资料的收集整理。
  (3)结合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确定相关人员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委会讨论决定。
  (4)文字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叙述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合法。
  (5)完成临时交办任务。
  三、事故报告制度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电话上报公司,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传真、电脑、快报表等手段上报文字资料。
  2、事故上报应按《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格式准确上报,不准弄虚作假、误报、错报。
  3、公司接报后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上报市交通局、市运管处。
  四、事故救援程序和组织
  1、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按以下程序马上启动。
  接警—确认—应急预案启动—救援展开—处置—应急结束
  公司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核实事故发生单位、发生地点、伤亡情况报总经理确认,董事长根据确认情况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重特大事故救援领导小组即行成立,并由组长主持召开就近的副组长、小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布置事故抢险工作。如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工作性质相近的其他成员接替,但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返回岗位开展工作。各职责小组按既定的职责和分配的工作任务到达指定岗位,开展救援工作。
  2、凡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必须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并形成现场救援指挥中心,由董事长、总经理亲自担任或指定负责人担任总指挥组织施救。
  3、到达现场后立即将现场情况和应急措施报告市交通局或市政府,接受上级指令。
  4、全司所有的人、车、物无条件接受和服从现场总指挥的调遣。
  5、在家领导和工作人员在全力配合抢险的同时,要特别保证公司生产、生活秩序稳定,防止不稳定的因素发生。
  6、如发生较大事故,根据事故的伤亡程度、影响大小等灾害情况,董事长可决定启动本紧急救援预案。
  五、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配备
  1、应急保障车辆。
  公司和城区友邻单位公务用车。
  2、应急输送车辆。
  由现场总指挥就地征用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车辆或租用当地货运车辆。
  3、应急救援吊车。
  按事故车辆救援需要租用合适的拖吊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