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突发事故,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一)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学校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工作。
(二)明确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现场维稳组、善后处理组,根据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全体教师和职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园长为直接指挥者;如园长外出,副园长为直接指挥者。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危房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及人为伤害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报告制度: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园长、教师或现场目击者必须立刻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幼儿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利用校园广播系统或其它方式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指挥幼儿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幼儿带道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幼儿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学校指挥组织幼儿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教育主管部门。
2、学校要迅速抢救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设和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发现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树警示牌,设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组织师生外出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书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若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教育主管部门。
3、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要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进出制度,对来校的陌生人员要进行盘问,及时学校领导取得联系,不得随意放行。
2、学校外来未经允许而欲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不得放行,应及时将其驱逐出校,同时向其发出警告,并向学校报告或报110请求援助。
3、学校内发生不法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将其驱逐出校,向其发出警告,并向学校报告或报110请求援助。
4、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并将有信息及时报教育主管部门。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和饮食,饮水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若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所有工作,及时向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报告,及时报警110,120等部门请求援助。
3、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4、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食品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状的幼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孩子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学校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患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报县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病情的跟踪了解工作(搞好疫情登记)。
(九) 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十)环境污染事故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 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因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十一)人为伤害事故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伤害学生等恶性事故,当场迅速控制肇事者并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九)其它安全事故
学校依据事故性质和学校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铁佛幼儿园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