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品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集团公司《爆炸危险品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项目部对爆炸危险品和特种设备事故的有效预防,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特针对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应急救援小组
1、项目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组成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姓   名
现任职务
组内职务
联系电话
严相华
项目经理
组长
13981780368
李洪建
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
18982116333
王 正
安全员
组员
15213477633
袁勇春
安全员
组员
18244082093
高兴全
材料员
组员
18225242709
宋政敏
施工员
组员
15223851537
文小敏
质量员
组员
18680963230
邓光荣
工长
组员
18623379939
何绍兵
工长
组员
13983689278
 
 
 
 
           
2、项目部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对救援人员进行教育或培训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
3、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职责
⑴组长、副组长: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负责总体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做好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⑵组员:负责本预案的具体实施;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抢险、人员疏散、伤员现场急救及保护现场等;配合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三、爆炸危险品事故预防措施
1、项目部制订使用爆炸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做好可能发生事故险情的人力、物力准备。
2、爆炸危险品的使用人员(如气焊工)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岗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氧气、乙炔瓶等爆炸危险品应分库存放,材料人员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杜绝事故隐患。氧气、乙炔瓶的安全存放距离不小于5m。
4、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炸危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爆炸品危险库实行24小时值班交接制度,收发应严格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6、施工现场施工的氧气、乙炔应购自经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的正规专业厂家,氧气、乙炔瓶应经过检测、检验合格。
7、施工现场按照《现场救护管理细则》的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材、设备,同时项目部设医疗保健急救员一名。
四、爆炸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在场目击者应立即采取果断的扑救措施,必要时可直接报答拨打119或120电话请求救援,同时立即报告现场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2、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疏散现场群众,解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切断电源、扑灭火源,防止火灾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如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为事故分析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