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事故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突发人身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人身突发事件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19964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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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9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 [2014]508号)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唐集团制〔2009〕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大唐南京发电厂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5版)
1.3 适用范围
1.3.1?适用于本企业突发人身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1.3.2?本预案为《大唐南京发电厂综合应急预案》(简称《综合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综合应急预案》使用。
1.3.3 本预案仅适用于发电生产人身伤亡事故,非发电生产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应执行其它相应应急预案,若无相应应急预案可参考执行。
1.3.4本预案指导防人身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的基础作用。各公司、部门、专业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本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公司、部门、专业项目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2.2.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部门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部门不同专业队伍的作用,依靠统一协调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2.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2.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事故风险的来源、特性
3.1.1 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3.1.2 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
3.1.3 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
3.1.4 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时触电,雷击等。
3.1.5 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
3.1.6 火灾引起的人身伤害。
3.1.7 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人身伤害。
3.1.8 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
3.1.9 锅炉爆炸、压力容器爆炸、高温高压管道及阀门超压爆破或泄漏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1.10 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源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害。
3.1.11 工业气体、食物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1.12 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1.13 异常高温、低温天气引起的人身高温中暑和冻伤事件。
3.1.14?液氨泄漏造成人员中毒,液氨着火爆炸造成人身伤害。
3.1.15 其他如摔、扭、挫、擦、溺水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3.2 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人身事故的类型有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器工具伤害、灼烫、起重伤害、淹溺、车辆伤害、火灾、爆炸、坍塌、受压容器爆炸、倒杆、刺割、中毒和窒息等。大唐南京发电厂可能发生人身事故的区域和作业有:
3.1.1?物体打击:高空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不当,企业安全设施不全面,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不当导致人身伤亡。
3.1.2?机械伤害:因机械异常运行或使用不当导致人身伤亡。
3.1.3?起重伤害:起重机械或起吊物体在运行或起吊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
3.1.4?触电:电气设备的倒闸操作、检修、电动工器具的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亡。
3.1.5?火灾:电气设备、燃油系统、氢气系统、办公场所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烧、摔、砸、炸、窒息、中毒、高温、辐射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
3.1.6?灼烫:蒸汽、水等高温烫伤,化学物品及焊接作业等造成人员灼伤引起的人身伤亡。
3.1.7?坍塌:厂房等建(构)筑物、土方坍塌造成的人身伤亡。
3.1.8?高处坠落:高处作业措施不当,造成人员高处坠落导致人身伤亡。
3.1.9?爆炸:氢气、煤粉、氢气等易燃、易爆物的爆燃、爆炸或锅炉等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人身伤亡
3.1.10?中毒和窒息:EH油、SF6等有毒化学药品引起急性中毒,井、孔、洞及容器内作业引起的窒息导致人身伤亡。
3.1.11?车辆伤害:生产区域内厂内机动车辆或其他车辆造成伤害,导致人身伤亡。
3.1.12淹溺:人员失足落水。
3.1.13 氨气、液氯、二氧化碳、氮气等操作时的冻伤和低温情况下发生的冻伤
3.1.14其他伤害:除以上伤害以外的其他伤害。
 事件分级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响应级别,并根据《大唐南京发电厂综合应急预案》要求,对本预案所指人身伤害事故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1符合Ⅰ级响应条件的事件:
已经或预期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
4.2符合Ⅱ级响应条件的事件 :
已经或者预期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4.3符合Ⅲ级响应条件的事件:
已经或者预期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
4.4 符合Ⅳ级响应条件的事件:
有人轻伤或处于危险境地需救援。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应急组织体系
5.1.1我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组员如下
总 指 挥:厂长
副总指挥:副厂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工程师
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5.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及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应急办公室主任由厂办公室主任担任,安监部、设备部负责人任副主任。
5.1.3突发事件发生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根据现场需要成立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组、稳定生产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安全保卫工作组、医疗救护工作组、物资供应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等。分别为:
1.抢险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2.稳定生产工作组
主任:思政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3.综合协调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4.安全保卫工作组
主任:安监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医疗救援工作组
主任:人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6.物资供应工作组
主任:物资部主任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7.善后处理工作组
主任:厂长办公室
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
5.1.4 响应应急机构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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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5.2.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5.2.2应急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5.2.3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接受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命令,具体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和调度。

(2)全面了解灾害的情况,确保科学、有效、有序施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根据现场实际及时调整应变措施。
(3)掌握灾情发展的趋势,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信息联系,当人身事故或预测升级时,立即汇报。
(4)组织涉及相关设施的处置,必要时决定危险区域现场人员的疏散或撤离。
(5)调动、协调应急工作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6)具体负责应急后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恢复的措施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7)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抢险救援结束后,宣布应急结束。
5.2.4应急救援现场各工作组职责:
5.2.4.1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长,由事发部门现场抢险人员、其他分部抢险人员、厂长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人资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人员伤害的抢险;被困人员的紧急救援;被困人员的紧急疏散;被困物资的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抢修人员的自身安全;设备的抢险、抢修;抢险、抢修中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应急现场的通信畅通;抢救物资的采购、临时贮存、发放和回收;确保抢救物资质量;为应急救援提供物资保障。
5.2.4.2稳定生产工作组:由当值值长任组长,安监部、设备部、策划部、物资部、维修部、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部、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运行设备的调度和电网的稳定;与省调联系,稳定机组运行;提供灾情引起设备破拆的技术支持;灾情过程中生产设备特殊运行方式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负责保证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协调生产运行设备的处置和运行操作;组织灾后的设备损失的评估;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运行操作;管辖范围内的运行和停役设备及现场的巡检;发现灾情及时汇报;运行设备事故预想的制订;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调查。
5.2.4.3综合协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由由厂长办公室、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实业总公司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经总指挥授权向外发布灾情;经总指挥授权,负责联系人力和物资的外部救援;接待外来人员或应对外界媒体;组织救灾全过程的录像摄制;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抢险现场人力资源的调配;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所需救援物资或人员的交通工具的安排;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饮食供应;抢险现场,抢险、抢修人员的物品供应;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
5.2.4.4安全保卫组:由安监部主任任组长,由安监部、厂长办公室部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组织监督检查各部室、部门(分部)抢险救灾措施的落实;受灾场所的安全秩序;监督抢险、抢修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预防次生事故的发生;生产、生活区域的安全警戒;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5.2.4.5医疗救护组:人资部主任担任组长,由医师、专职等医护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组建抢险现场的医疗救护站;受伤者的紧急救助;与地方医院联手救治;与地方医院联系、护送被救治人员。
5.2.4.6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主任任组长,由财务部主任及专职、策划部主任及专职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调集有效资源,提供最及时、最大限度的物资保障和供应;抢险资金的落实。
5.2.4.7善后处理组:由工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厂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工会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稳定员工情绪,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等工作。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设备部、发电部、外委单位。
6.1.2 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
6.1.3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值长,值长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按照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人身事故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种级别,四级预警如下:
Ⅰ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级人身突发安全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Ⅱ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级人身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Ⅲ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II级人身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Ⅳ级预警,预计将要发生IV级人身突发安全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展。
6.2.2 预警发布
?通过会议或授权形式进行预警信息发布
(1)召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在会议上发布预警;
(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授权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3)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变化,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变更预警等级,由应急办公室发布预警。
?预警信息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预警信息发布可采用网页公告和短信平台形式,尽快把信息传到所有部门和班组。Ⅲ级及以上的预警信息同时上报江苏省公司。
6.2.3 预警行动
在应急预警期间,应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三级及以上的应急预警期间,每天8:00和20:00前向江苏省公司应急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1)按照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力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料配备齐全。
2)应急队伍熟悉各类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
4)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6.2.4预警结束
1、预警结束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未发生人员轻伤或人员从危险境地安全撤离;
(2)不可能发展成人员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预警条件消除或应急终止后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直接或授权应急办公室通过网页和短信平宣布预警解除,中止预警行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后,预警结束。
 信息报告
7.1 本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888
突发生事件24小时接警电话: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厂部办公室:外线025-88010011内线8011
集控室值长:外线025-88010888内线8888
辅控室:外线025-88010288内线8288
设备部:外线025-88010161内线8161
安全监察部:外线外线025-88010091内线8091
消防24小时值班:025-88010094 内线8094
7.2.1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有关岗位人员应迅速向当值值长和部门负责人汇报,接警人员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7.2.2发生Ⅳ级事件时,应急归口部门负责人及时宣布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
7.2.3发生Ⅲ级事件时,有人员伤亡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把信息向上级单位通报。
7.2.4发生Ⅱ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地方政府、省能监办、江苏省公司报告。
7.2.5报告内容
7.2.5.1内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
(2)事件原因、性质、范围、严重程度。
(3)事件已造成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4)报告人姓名、单位及通讯电话。
7.2.5.2 向上级单位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受灾中心位置、企业受灾面积。
(2)事件简要情况。
(3)人员疏散、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4) 设备设施、建(构)筑物被破坏情况。
(5)现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人员、应急设备、器材到位情况。
(6) 道路交通管制情况.
(7)已采取的措施和救援请求。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8.1响应分级
根据人身伤害事故分级和分级响应的原则,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
(4)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本厂进入预警状态。
8.2响应程序
8.2.1 响应级别确定
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及事态发展趋势,按照突发事件分级规定,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建议响应级别。
8.2.2 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分级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级别相对应分为四级
发生Ⅰ级和Ⅱ级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省公司组织实施,厂级配合应急响应;
发生Ⅲ级突发事件时,启动厂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突发事件时,启动部门应急响应,各相关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8.2.3 响应行动
启动应急预案后,相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进行应急行动,通知应急体系有关人员到位,成立现场指挥部和各工作组,召开应急会议,安排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积极开展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
8.2.4 信息报告
根据掌握的信息按照信息报送规定向上级单位报告事件情况。
8.3 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8.3.1.1控制事态发展
(1)触电:发现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有关设备的电源,使用木棒、绝缘杆等工具使受害人脱离带电体;
(2)烧伤、灼烫:立即脱离致害物,迅速将衣服、鞋帽除去,保护、清洁创面,眼睛灼伤的要用清洁流动水进行彻底清洗;

(3)创伤: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
(4)中毒:应先使伤者脱离中毒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
(5)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迅速移走周围可能继续产生危险的坠落物、障碍物,不得盲目搬动受伤人员,防止伤情加重,经医务人员判断伤员情况后,采取正确措施搬运。
(6)机械伤害:被机器挤压或缠住应停止机器转动,对受伤者在进行精神安抚的同时,不能盲目地采用倒转机器、拽拉人体等方法进行救助,防止扩大伤害。
(7)冻伤:当发生冻伤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使冻伤人员脱离伤害区域;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迅速判明受伤者的部位,联系厂医务人员和拨打120急救电话,必要时可对受伤者进行临时简单急救,如用雪搓冻伤部位、敷冻伤膏等。
8.3.1.2现场救治
(1)现场人员或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人员采取正确方法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后,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大量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施,拨打卫生所电话、120医疗急救电话请求提供急救支援,并应迅速向当值值长或部门负责人汇报,接警人员立即向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2)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人员协助医务人员实施各项救护措施。
(3)受伤人员在现场经过医务人员处理后,送往医院进一步进行诊治及治疗。
8.3.1.3伤员脱离事故区域后的处理
(1)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
8.3.1.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1)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2)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3)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4)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5)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8.3.1.5判断有无意识的方法
(1)轻轻拍打伤员肩膀,高声喊叫“喂,你怎么啦?”。
(2)如认识,可直接喊其姓名。
(3)无反应时,立即用手指甲掐压人中穴、合谷穴约5秒。
8.3.1.6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1)通畅气道。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3)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8.3.1.7抢救过程中的判定
(1)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2)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3)就地取材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4)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 用干净物品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5)当有木桩等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宜锯断刺入物的体外部分(近体表的保留一段),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进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作用,一旦现场拔除,会招致大出血而不及抢救。
(6)若有胸壁浮动,应立即用衣物,棉垫等充填后适当加压包扎,以限制浮动,无法充填包扎时,使伤员卧向浮动壁,也可起到限制反常呼吸的效果。
(7)若有开放性胸部伤,立即取半卧位,对胸壁伤口应行严密封闭包扎。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速送医院。救护人员中若能断定张力性气胸者,有条件时可行穿刺排气或上胸部置引流管。
8.3.2应急处置
8.3.2.1 指挥与协调
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事故抢险救援,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发生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事故,立即汇报上级相关单位和组织,服从指挥和参与开展现场应急处理。
8.3.2.2?警戒与治安
安全保卫工作组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或限制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通道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8.3.2.3?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保证应急人员免受事故的伤害。
8.3.2.4?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对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8.3.2.5 根据事故的性质、程度、毒物的种类和毒性,有无燃烧、爆炸、窒息,有无触电、撞击等现场情况,分析可能致病原因。同时迅速、准确地对伤员进行检查与询问,根据伤员临床症状和体征来分析判断。在原因不明、诊断不清的情况下,应认真做好与其他疾病的鉴别,以免误诊,造成抢救的延误和失效。
8.3.2.6应急处置要点:
1) 起因物、致害物明确,无发生群伤事故的可能,且不影响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的事故,如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灼烫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维护正常的生产运行,同时根据需要在事故现场设置隔离,并指派人员到现场进行巡视,防止运行设备受到影响。抢险救援工作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尽快控制起因物、致害物的状态,在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前提下,使其恢复至无害状态。
2)触电:运行、检修等人员采取正确的方法,如用木棒、绝缘杆等工具使受害人脱离带电体,同时在事故现场设置安全围栏,要保证安全距离,防止二次事故。同时要迅速切除故障点,根据实际需要停止故障设备的运行,防止二次伤害;并正确隔离故障设备,保证其他设备的安全运行。抢险救援组组要根据现场实际,迅速处理故障设备,严防人身伤害再次发生。
3)火灾:现场指挥部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火场侦察,迅速、正确判断起火点及受伤人员的位置,及时切断与运行设备的联系,如果是在供氢站等有压力容器的部位发生火灾,要与运行配合,及时隔离,严防引发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同时,要根据火灾现场实际情况正确分析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除利用现场设备外,要及时联系物资供应组保证个体防护用品、设备供给,采取可靠措施后实施救援,严防二次伤害。运行要协助安全保卫组,迅速隔离故障设备,保证其他设备的安全运行。同时,要配合安全保卫组转移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运用隔离设施严防烧、摔、砸、炸、窒息、中毒、高温、辐射等原因导致对救援人员造成伤害。消防人员要及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调集本厂消防设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请求周边地区的支援。
4)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要正确判断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位置,及时切断与爆炸设备相连接的各种设备,在保证人身安全情况下进行可能的操作,并指导安全保卫组正确抢救受伤人员。救护过程中要做好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要协助转移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运用隔离设施严防烧、摔、砸、炸、窒息、中毒、高温、辐射等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
5) 中毒和窒息:组织专业人员迅速判断引起中毒的有毒物质和窒息原因,及时向医务人员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医务人员准确施救。安全保卫组要保证救援人员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再实施救援,救援过程要设专人监护、指挥。
8.3.3扩大应急响应
8.3.3 扩大应急响应
8.3.3.1现场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并随时反馈给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如升级达到启动高一级响应程序条件,应及时提高应急响应界别、改变处置策略,同时向上级和社会救援力量求助。
8.3.3.2初步处理无效果或险情扩大时,应急领导小组调配机动突击队进行抢险救灾,同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汇报、联系,请求社会力量进行抢险救灾。
8.3.3.3经应急处置后,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扩大应急响应命令。
8.3.3.4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地方政府、调度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8.4应急结束
8.4.1应急结束的条件:
(1)事故中的人员已得到救治;
(2)现场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
(3)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8.4.2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 清点救援装备、器材,解除警戒,恢复现场设施。
8.4.3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包括本次事故的原因、处置、吸取的教训、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和考核),报送上级部门。
 后期处置
9.1 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人身伤害应急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发布应急结束信息。
9.2 突发人身伤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评估完后交财务部进行保险盒理赔事宜。
9.3 安监部门负责收集事故资料,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或配合开展事故调查。
9.4 总结本次应急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并下发至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必要时修改本预案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应急队伍包括运行人员、设备点检人员、维修部人员、消防队员等。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10.2.1 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10.2.2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与其它单位和供货商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10.2.3 应急救援物资的调用由应急办统一协调,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由厂办及物资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
10.3医疗卫生保障
10.3.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4治安保障
10.4.1保安人员负责门卫警戒,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必要时请求柳新派出所协助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
10.5经费保障
10.5.1在年初资金预算中设应急救援资金,从成本中列支,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应急物资的配备、预案演练、奖励和发生事故时的急用。
10.5.2会同省公司财务部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10.5.3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若江苏省公司暂时无力承担,由集团公司协调解决,保证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
10.6通信与信息保障
10.6.1 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10.6.2 完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以移动电话、固定电话、行政电话、调度电话、无线对讲机为核心,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10.6.3 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相关单位。
10.6.4应急指挥部与应急响应人员以及与集团公司、江苏能监办、江苏省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气象局、地震局、医疗机构等救援力量之间要通过有线电话、微波电话、手机等通信手段,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做到24小时有人值守。
10.6.5信息管理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
10.7交通运输保障
10.7.1厂办在应急响应时,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
10.8医疗卫生保障
10.8.1人资部劳保专职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
10.9其他保障
10.9.1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的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及突发事件专项小组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任务、目标和运作程序等。
10.9.2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熟悉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
10.9.3配置完善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
10.9.4对于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针对每一类突发事件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大唐江苏省公司备案。
10.9.5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
 培训和演练
11.1.1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生产一线人员100%经过心肺复苏法培训,100%经过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电气人员100%经过触电急救培训。
11.1.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11.1.3如果预案涉及到社区和居民,应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11.2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的演练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其中的一种,每年年度演练计划制定,全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22次,其中实战演练方式不少于4次,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2 预案备案
12.2.1本预案按照要求地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能监办等单位评审后备案。
12.2.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及时修订,修订后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当生产规模发生较大变化或进行重大调整;
(2)隶属关系发生变化;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重大危险源;
(4)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
(5)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
(6)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要求。
(7)本预案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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