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的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食品放心工程的向纵深发展,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提高镇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威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遵循原则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实施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控、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建立镇、村、组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日常应急事件的宣传,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食品安全协管站、卫生院的指导下,建立村、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各村、各单位的应急预案,确定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工商、食品、卫生、交通、安监、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和分工工作,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相关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给予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发出应急指令,各级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指挥体系
1、应急指挥组成及职责
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是镇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工作指挥机构,在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即转为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能力。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发挥运转枢纽工作。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派出所: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现场的保护及对涉及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群众,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镇食品安全协管站、安监站: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镇农技中心:组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开展对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4)镇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
(5)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运输抢险车辆的调配。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6)镇安监站: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7)镇纪委:负责对机关工作人员,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
(8)镇财政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9)镇属其他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二)日常管理机构
镇食品安全协管站是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机构,在镇政府领导下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能是: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镇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镇属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村委会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应急指挥部。
1、医疗救治组
由镇卫生院负责,卫生院院长任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2、安全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派出所所长任组长。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后勤保障组
由镇党政办牵头,党政办主任任组长。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综合宣传组
由镇食品安全协管站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镇长任组长。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及村(社区)干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二、应急救援
各村、各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镇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1、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镇食品安全协管站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小时内迅速到位;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指导、部署事故发生地的群众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系统,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的通信联系,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无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