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自来水公司反恐应急预案


   为了使反恐应急工作能够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尽快最大程度恢复城市供水,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海市自来水公司在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城市供水概况
北海市自来水公司主要提供北海市除侨港镇以外的城区供水。现有运行水厂两个,龙潭水厂日供水能力9万立方米,禾塘水厂日供水能力6万立方米,此外还有4口直供井,总供水能力15.5万立方米/日。水源为地下水,共有深井46口,井深在65-90米之间。城市供水管网DN100以上管道326km,供水环网覆盖面积62km2。
1.5工作原则
⑴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证公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⑵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⑶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广泛依靠政府、社会、企业的各种力量,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我司反恐应急指挥机构为北海自来水公司反恐应急灾指挥小组。
2.1北海自来水公司反恐应急指挥小组
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时,在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小陶征管所反恐应急指挥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反恐应急工作。
     小陶征管所反恐应急指挥小组组成
小组长:征管所第一负责人:章永生
副组长:征管所所长助理:钟鸣
成? 员:征管所各班班长:包庆伟、俞华生、俞永骏、林泉华、廖晓慧、张雪萍、何春林、蒋伟、洪润明、张标恒。
反恐应急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向公司及政府报告恐怖袭击的基本情况,研究确定反恐应急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征管所反恐应急工作,协调其他部门的抢险救灾队伍,在能力许可的范围内组织对外支援;及时掌握恐怖袭击所造成的后果及其发展趋势,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实施对口支援;统一把握宣传报道口径。
3.1分级响应程序
3.1.1恐怖袭击事件分级
恐怖事件分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Ⅰ级:
⑴是指受恐怖袭击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城市主城区8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6小时以内无法恢复的。
⑵城市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市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中的毒理学、细菌学或放射性等部分指标严重超标,必须立即停供的。
Ⅱ级:
⑴是指受恐怖袭击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城市主城区5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以内无法恢复的。
⑵城市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市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中的一般化学、细菌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用水安全的。
Ⅲ级:
⑴是指受恐怖袭击事件影响,使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城市主城区3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以内无法恢复的。
⑵城市供水水源或出厂水遭受重大污染,造成城市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中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居民不能正常使用的。
Ⅳ级:
⑴是指受恐怖袭击事件影响,水厂或深井泵站的生产设施设备、输水管、供水主管等发生故障,使制水或供水能力下降,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48小时以内不能恢复的。
⑵受恐怖袭击事件影响,生产工艺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城市供水(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中的四项常规检测指标严重超标,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
3.2预防预警与报警机制
3.2.1预防工作。
①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
②完善本部门反恐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反恐意识。
③建立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3.2.2预警与报警
各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早期信息包括:
① 其他城市或通讯、供电、广播电视等关键部门遭受恐怖袭击事件。
② 水质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波动。
③ 多处主管道发现异常爆漏。
预警报警信息应准确、及时,预警报警信息应包括:级别、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警示事项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3.2.3预警信息发布
公司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恐怖袭击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初步判定其级别和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②发布预警公告,并报水利局、公安局等有关政府部门。
③根据事件的级别和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④指令各应急救援队进入应急状态,水质检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⑤调集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和设备物资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3.3 紧急处置
3.3.1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
(1) 及时汇总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的情况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 组织协调抢修供水设施。
(4) 组织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3.3.2应急处置方案
⑴投毒
主要参考我司防投毒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处置。发现水质指标超标或深井泵房、沉沙池、清水池等出现异常情况时,供水厂应停止该区域的制水,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相关部门,生产科协调水质检验中心加强检测频度、力度,尽快确定事故性质和类别。同时,协调供水调度制定应急调度方案。监察大队负责与公安部门协调,介入调查。

已发生大面积污染时,应及时通报受污染用户,设置紧急排水口排出受污染水。
⑵破坏供水设施
针对供水厂的设施进行爆炸等手段的破坏。
处置原则是尽量隔离受破坏设施的影响,最大程度恢复供水能力。反恐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制定抢修方案,由供水设施抢险队负责实施。
⑶破坏输水供水管道
针对原水输水管道、供水管道的破坏会造成大面积用户的用水困难,同时发生多处管道爆漏时,应告知公安机关并加强管道沿线的巡查,特别是露出地表的主管道。
具体的抢修方案由管网抢修队组织实施。
⑷破坏计算机系统
公司调度系统、远控系统、营业收费系统发生异常时,信息中心应马上介入,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初步查明原因和损失情况,并与通信部门联系。
中心调度室做好后备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⑸破坏供电线路和设施
我司供水厂供电线路均为一用一备,均分属不同的变电站,因此有一定的防范能力。出现供电线路的破坏时,由供水设施抢修队负责组织抢修,设备科负责与供电部门的联系,我司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联系供电抢修部门介入。
⑹强行进入后的其他破坏
强行进入后的其他破坏,视具体情况,上报反恐领导小组、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由专业人员处理。
3.3.3其他
3.3.2所述情形一旦发生,司属所有部门均启动预案响应,加强本部门的保卫、巡查、监测,组织抢修队,清点设备物资并上报反恐领导小组,随时支援。
3.4指挥与协调
3.4.1 指挥与协调的主要内容
现场各类信息的汇总、上报和传达。
划分救援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协调解决职工疏散、安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制订救援方案。
组织抢修供水工程设施。
协调解决政府部门调查、救援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4.2各救援队伍现场工作原则
各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首先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现场基本情况与救援行动进展。
按照现场指挥部划定的责任区,开展救援工作,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接受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或撤离的安排。
各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协商解决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并共同防护。
3.5紧急支援职能和部门分工
3.5.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人员的抢救与工程抢险主要由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我司尽力协助救援工作的开展。
3.5.2职工的安全防护
做好职工的安全防护和转移安置工作。
3.5.3其他措施
司属各部门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关键部件、危险源加强监控;防止势态扩大。
供水厂对所使用的盐酸、氯酸钠,水质检验中心对所使用的剧毒化学品都要进行清点。发生泄露的要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防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3.5.4调查与评估
开展损失评估。包括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直接投入费用构成。
3.6危险品处理
由相关专业救援队伍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3.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其他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组织我司的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将抢险队伍的人数、结构、设备、材料等情况上报相关政府部门,听从政府部门的调遣,尽快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
3.8新闻报道
公司党委办负责将抢修的基本情况和进展等通报政府相关部门或新闻媒体。
3.9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的政府机关宣布。
4.后期处置
4.1? 保险
保险理赔工作由设备材料科负责办理。
4.2调查和总结
反恐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对恐怖袭击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应急响应工作并进行改进。
5. 保障措施
5.1? 应急支援与保障
5.1.1? 恐怖袭击事件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司属各部门必须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备各种救援设备材料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及时更新。
5.1.2 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
公司救援队主要分三大部分:
供水设施抢险队。由公司副经理谭一民负责统一指挥,下属龙潭水厂、禾塘水厂、北郊水厂三个水厂的抢修队,负责对供水厂(包括水质检验中心)及井群、输水管道等设施的调查、抢救工作。
供水管网抢险队。由公司副经理黄学负责统一指挥,下属工程服务公司抢险队和管网管理所抢修队,负责对城市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调查、抢修工作。
公司应急救援队。由工会主席韦伟负责统一指挥,负责公司除供水设施、管网以外的调查、抢修工作,医疗救护、警戒、人员疏散还有宣传报道工作。
上述各抢险队应在预案启动后将抢险队最新的状况,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工具等上报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便于公司统一协调或支援城市其他抢救工作。
5.1.3 医疗卫生保障
水质检验中心负责饮用水源及城市管网水质的检查监控等工作。
综合办负责人员医疗救护及其外联工作。
水质检验中心应上报最新药品、仪器、人员及检测能力到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便于公司统一协调或支援城市其他抢救工作。
5.1.4 治安保障
监察大队应加强对水源井、化学药品储存间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安全保卫。
5.1.5 物资保障
设备材料动力物资等由设备材料科保证。
其他的零散物资由综合办负责组织。
设备材料科应在预案启动后将最新的仓储设备材料情况上报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反恐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便于公司统一协调或支援城市其他抢救工作。
5.1.6 经费保障
公司财务科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5.1.7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公司综合办负责协调设立紧急避难场所,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5.1.8社会救助和接受外援
公司综合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外来社会抢救力量的协调和外派抢救队伍的协调。
抢修工程物资类救援物资由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对口领导协调。其余救援物资由综合办协调。
5.2 宣传、培训和演习
宣传:司属各部门应开展反恐怖袭击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员工的反恐意识,提高警惕。
培训: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演习: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反恐应急演习。
5.3 监督检查
公司反恐应急领导小组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6.其他事件处置
6.1 平息谣言
司属部门对外不具备发布信息的权力,所有信息均由政府部门发布,以防止谣言的发生和传播。
6.2应急戒备
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加强值班、监测,对异常及时上报与核实;保证信息传递;按政府要求,适时将应急戒备情况上报政府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