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是指暴雨、洪涝、雷电、地震等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发生自然灾害,学校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 长:江廷明
成 员:全体教师
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老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老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及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
4、根据需要对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自然灾害,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
2、自然灾害发生后,应急小组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初步研究判断灾害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开始启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3、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课。
4、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放)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也可以报警求助。
5、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