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矿山事故的不断发生,我国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也成为矿业界的一个热门话题,百姓关心,政府重视。当记者走访正在筹建中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筹备组时,首次了解到我国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总体设想。同时获知,为全面提升矿山救援能力,国家将投入1.2亿元的装备资金。
周密设计的三大体系
——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支持体系
一、 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管理体系
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强有力的全国性的管理系统。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和协调矿山救护工作,履行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行业管理的职能。
据悉,为满足矿山安全生产的需要,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正在筹建当中。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下,即将成立国家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领导同志兼任;委员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司、室负责人、省局及省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矿山救护他指挥员、矿山救护专家等组成。救援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二、 矿山救护及应当救援组织体系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国家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国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制定有关矿山救护的工作条例、技术规程、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矿山救护技术的国际交流等;组织指导矿山救护的技术培训和救护队的质量审查认证,以及对安全生产品的性能检测和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矿山救援指挥中心配备具有实战经验的指挥员,具备技术支持能力。当矿山发生重大(复杂)灾变事故,需要得到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技术支持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可协调全国救援力量,协助制定救灾方案,提出技术意见,并对复杂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2. 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省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部门设立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区域的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工作。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业务上将接受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
3. 区域救护大队
区域救护大队是区域内矿山抢险救灾技术中心。具有救护专家、救护设备和演习训练中心。为保证有较强的战斗力,区域救护大队必须拥有3个以上的救护中队,每个救护中队应不少于4个救护小队,每个救护小队至少由9名队员组成。区域救护大队的现有隶属关系不变、资金渠道不变,但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利用技术改造资金对其进行重点装备,提高技术水平和作战能力。在矿山重大(复杂)事故应急救援时,应接受国家局救援指挥中心的协调和指挥。
区域救护大队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区域内的各矿救灾方案,协调使用大型救灾设备和出动人员,实施区域力量协调抢救;培训矿山救护队指战员;参与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的开发和试验;必要时执行跨区域的应急救援任务。
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建立,将有效地对矿山的灾险救护提供保障,并能更好地促进以预防为主的矿山安全生产。
4. 矿山救护队
各矿山救护队的设置,将充分利用现有的救护资源,暂时维持目前现有的管理体制和资金渠道,但要根据周边各矿的分布特点,扩大服务范围。
三、 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援支持体系
1. 技术支持体系
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具有技术强、难度大和情况复杂多变、处理困难等特点,一旦发生爆炸或火灾等灾变事故,往往需要动用数支矿山救护队。为了保证矿山应急救援的有效、顺利进行,必须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体系。根据煤矿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它将分级设立、分级运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形成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技术支持职能,将由各职能处室履行。主要是对重大恶性事故、极复杂灾变事故的救护及其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区域救护大队是区域内矿山应急救援技术支持中心。可利用国家的重点资金支持,来提高其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作战能力,能够对本区域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和保障。必要时,在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协调和指导下,可提供跨区域的应急救援技术支持和帮助。
为了促进矿山救护技术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促进矿山应急救援整体水平的提高,在组建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同时还将组建国家矿山救护技术实验中心和国家矿山救护技术培训中心。
2. 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
建设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和通讯体系,将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首先在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各省矿山救援指挥中心与区域救援大队、矿山救护队之间联成网络;然后再与各煤炭企业联成网络,逐步扩大覆盖面,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在矿山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中,它既包含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网络,也包含为矿山全面服务的信息系统。为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还将逐步建立起救灾远程会商视频系统。
3. 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体系
为保证矿山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和具备对重大、复杂灾变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必须建立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装备体系,以形成全方位应急救援装备的支持和保障。
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将配备先进、具备较高技术含量的救灾技术装备,为重大、复杂事故的抢险救灾提供可靠的装备支持。
区域救护大队除按矿山救护大队进行装备外,还应根据区域内矿山灾害特点,配备较先进和关键性的救灾技术装备,一旦发生较大灾变事故,即可迅速投入使用,并对其他矿山救护队也能形成有力的装备支持。区域救护大队是我国矿山应急救援的中坚力量,要不断加快加强技术装备和更新改造的步伐,要具有与其作用和地位相称的装备水平。
矿山救护队还要根据有关要求进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材料的储备。如建立消防系统、消防材料库等。矿山救护队还应对矿山应急救援装备材料的储备、布局和状态实施有效监督。
4. 矿山救护及其应
5.
急救援资金保障体系
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工作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矿山救护及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应实行国家、地方和矿山企业共同保障的体制。
对于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和区域救护大队的救灾技术装备、救灾通讯和信息体系,国家局将加大投入,以保证必要的应急救援能力。参考国外的通常做法,将设立矿山应急救援基金,以应对矿山重大灾变事故。另外,对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的研制开发也将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以促进矿山应急救援的技术水平适应矿山生产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对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和发展,也将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以保证所辖区域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矿山企业则应保证所属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矿山企业则应保证所属矿山救护队的资金投入,继续实行矿山应急救援的有偿服务,并逐步完善矿山工伤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