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挥机构
工厂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有关副厂长及生产、安全、设备、保卫、卫生、环保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防火处)日常工作由安全防火处兼管。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即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厂长任总指挥,有关副厂长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在生产调度室。
注:如果厂长和副厂长不在工厂时,由总调度长和安全防火处处长为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2)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①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②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③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①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安全处长: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
公安处长: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生产处长:(或总调度长):
①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
②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
③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
④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设备处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卫生所所长:(包括气体防护站站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行政处长:负责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供销处长:(包括车管站站长):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