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基本要素应包括以下10项。
(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明确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参加单位、人员及其作用;
2)明确应急反应总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
3)列出本区域以外能提供援助的有关机构;
4)明确政府和企业在事故应急中各自的职责。
(2)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1)确认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
2)确定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3)按所需应急反应的级别,划分事故严重度。
(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2)确定现场24小时的通告、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3)确定24小时与政府主管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以便应急指挥和疏散居民;
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避免误解);
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6)明确向公众报警的标准、方式、信号等;
7)明确应急反应指挥中心怎样保证有关人员理解并对应急报警反应。
(4)应急设备与设施。
1)明确可用于应急救援的设施,如办公室、通讯设备、应急物资等;列出有关部门,如企业现场、武警、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可用的应急设备;
2)描述与有关医疗机构的关系,如急救站、医院、救护队等;
3)描述可用的危险监测设备;
4)列出可用的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服等);
5)列出与有关机构签订的互援协议。
(5)应急评价能力与资源。
1)明确决定各项应急事件的危险程度的负责人;
2)描述评价危险程度的程序;
3)描述评估小组的能力;
4)描述评价危险场所使用的监测设备;
5)确定外援的专业人员。
(6)保护措施程序。
1)明确可授权发布疏散居民指令的负责人;
2)描述决定是否采取保护措施的程序;
3)明确负责执行和核实疏散居民(包括通告、运输、交通管制、警戒)的机构;
4)描述对特殊设施和人群的安全保护措施(如学校、幼儿园、残疾人等);
5)描述疏散居民的接收中心或避难场所;
6)描述决定终止保护措施的方法。
(7)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1)明确各应急小组在应急过程中对媒体和公众的发言人;
2)描述向媒体和公众发布事故应急信息的决定方法;
3)描述为确保公众了解如何面对应急情况所采取的周期性宣传以及提高安全意识的措施。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1)明确决定终止应急,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
2)描述确保不会发生未授权而进入事故现场的措施;
3)描述宣布应急取消的程序;
4)描述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5)描述连续检测受影响区域的方法;
6)描述调查、记录、评估应急反应的方法。
(9)培训与演练。
1)对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并确保合格者上岗;
2)描述每年培训、演练计划;
3)描述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情况;
4)描述通讯系统检测频度和程度;
5)描述进行公众通告测试的频度和程度并评价其效果;
6)描述对现场应急人员进行培训和更新安全宣传材料的频度和程度。
(10)应急预案的维护。
1)明确每项计划更新、维护的负责人;
2)描述每年更新和修订应急预案的方法;
3)根据演练、检测结果完善应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