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GDP连续多年以9%左右的速度增长,发展速度举世瞩目。在充分肯定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死亡人数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频发。2008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413752起,死亡91172人,其中重特大事故98起,死亡2010人。各级应急救援机构积极参加火灾、矿难、危险等事故灾难和各类自然灾害的抢险救援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2008年全国矿山救护队伍共处置事故2359起,抢救遇险人员2627人,其中生还1016人;危化救援队伍参与事故救援2074起,抢救遇险人员1085人。事故的救援工作能够取得成功,有着诸多因素,是上下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一是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切关怀,指示明确,并立即赶赴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处理工作。二是信息畅通,事故报告迅速,为应急救援争取了时间,减少人员伤亡。三是果断决策,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调动各方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四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使整个救援过程井然有序。五是社会各方积极支援,密切关注,共同努力。

  加强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各级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应急救援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不能盲目乐观,社会经济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增多,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各类事故的能力有待提高。

  一、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

  1.应急救援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不到位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的总体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建设,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水平。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151个市地建立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但很多州、县市安监部门尚未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培训指导、综合协调等职能;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防护器材的日常维护管理,开展隐患排查、预防性安全检查等工作,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应急救援管理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有待加强

  国家、各省都相应出台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的评估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对各类事故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对事故的处置及相关防范工作作出评估,并对年度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但是很多地方只是到年底做一些评估,平时每起较大事故都做认真评估的寥寥无几,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就更有待完善或加强了。

  3.应急管理资金投入力度不够

  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地方、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但有些地方政府、企业因资金难,未把应急救援经费纳入预算,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因救援保障资金紧张,影响救援工作及其相关工作。

  4.演练存在问题

  虽然各地都制定了预案,开展了演练,而且演练也取得了成功,但演练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某些预案还存在不完全或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缺陷,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救援处置装备保障不足。如从各地、企业开展的演练中,总体来说使用的救援、处置装备不但种类数量较多、而且较为先进,但有不少救援装备是临时借调来的,不少装备是紧急购置的,还有些是缺少的。

  (2)个人防护能力不强。从演练情况看,参加演练人员的个人防护装备不足、个人防护意识不强。在演练中许多部门的个人防护装备均是临时购置的,有的防护用具较简易。

  (3)部分应急预案尚不完善。从演练方案设计、构思,到演练实际开展,均暴露出编制的预案、特别是前几年编制的部分预案存在不足之处(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存在缺少应对处理环境污染——如雨水等下水管道封堵、清净下水处理、外围河流污水围堰堵截吸附等抢险处置要求,相关后勤保障应急行动方案缺少),有待于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二、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对策与建议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事故,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现实考验。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抓好。

  1.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各级政府的决策上来,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做好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建立机制,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的工作责任

  要建立和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是本级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要切实转变职能,更新理念,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都应该非常明确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所承担的责任。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都应该做到平战结合,在平时就应该考虑应对措施,并把每一项工作程序、补救措施考虑周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确实抓好落实。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和平时考核、干部任用结合起来,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重视预防,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

  要牢固树立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全力做好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做到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要逐步建立公共安全管理的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要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真正把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到实处。应急救援工作要以紧紧依靠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强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预防和处置各类事故的能力。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预案、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4.加强配合,进一步提高协同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

  突发社会安全事故应对涉及各方面的工作,各级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一个分级分类管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完整体系。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本地的应急管理,还要做好纵向和横向协同配合工作。要健全应对安全事故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确保一旦有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形成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紧紧依靠群众,军地结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5.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应急管理的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地方和部门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6.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根据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7.加大应急演练工作力度

  潜心研究演练方案,并在演练内容、方法、规模和效果上下功夫,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把应急演练当成安全事故来对待。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规模较大、针对性较强的行业演练。在演练过程中,指挥机构、救援队伍、社会公众要全方位、全过程协同作战,并充分考虑到安全事故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预案。通过演练,使各部门、各专业处置队伍的岗位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机制更加完善,应急响应速度和应对安全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