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梯事故
1.1
电梯事故是指在电梯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改造或检验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发生损毁、失效、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等后果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1.2 事故类型
电梯事故分为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
1.2.1 人身伤害事故
包括坠落、剪切、挤压、撞击、缠绕和卷入、滑倒和绊倒、电击、烧伤等。
1.2.2 设备损坏事故
绝缘损坏、短路、火灾、水浸、零部件断裂或破碎、疲劳破坏、过度变形等。
2 事故现场处置的基本措施
2.1 垂直电梯火灾事故
2.1.1 电梯服务的楼层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⑴ 当大楼发生火警时,底层大厅的值班人员或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拨动消防开关,不论电梯处于何种运行状态,均应立即自动返回底层,开门将乘客放出,并将情况报告管理机构负责人。
⑵ 设法使乘客保持镇静,组织疏导乘客离开。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关闭层门并切断总电源。
⑶ 对于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由消防员确定是否可以使用。如必须使用,则可通过打碎电梯基站消防面板、按动“消防”按钮开关,或用专用钥匙将安装于底层召唤按钮箱上或电梯轿厢操纵箱上标有“消防紧急运行”字样的钥匙开关接通来启用电梯消防员专用功能。对于无此功能的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到首层,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灾尚未蔓延到的楼层。
2.1.2 电梯井道或轿厢内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⑴ 首先立即在就近的楼层停靠,即刻疏导乘客撤离。
⑵ 然后切断电源。
⑶ 再用灭火器灭火。
⑷ 共用井道中有电梯发生火灾时,其余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灾的位置,防止火灾蔓延,并交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2.1.3 相邻的建筑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置措施
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造成停电而发生困人事故。
2.2 垂直电梯水浸事故
由于电梯被水淹时,可能造成短路或触电,除了要对水源进行控制及处理外,还要对电梯进行如下处置:
2.2.1 当底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渗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停止运行,断开总电源。
2.2.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以防轿厢进水。
2.2.3 当底坑井道或机房进水很多,应立即停梯,断开总电源开关,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2.2.4发生水浸时,应迅速切断漏水源,设法使电器设备不进水或少进水。
2.2.5 对水浸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用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管线等方法,确认水浸消除,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并经试验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微机控制电梯,更需仔细检查,以免烧毁电子板。
2.2.6在恢复电梯运行时,应确认无积水,无短路现象后,方可使用。对于那些急于使用的电梯,可采用烘干的办法(如使用电吹风机),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短路的积水。
2.2.7电梯恢复运行后,详细填写水浸检查报告,对水浸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记录清楚并存档。
2.3 垂直电梯剪切事故
2.3.1 首先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以避免在救援过程中突然恢复供电而导致发生意外,同时通报市急救中心。
2.3.2 有足够的救援人员且先行救援不会导致受伤人员进一步伤害的情况下,可在市急救中心专业急救人员到来之前进行救援,否则应根据市急救中心急救人员的指示进行前期救援准备工作并在市急救中心急救人员到来后配合救援工作。
2.3.3 轿厢内人员或层站乘客在出入轿厢时被剪切
⑴ 如果可以通过打开电梯门直接救出乘客,则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用层门钥匙打开相应层门,救出被困乘客。
⑵ 如果不可以通过打开电梯门直接救出乘客,则相应人员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留守,相应人员进行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并且保持与留守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的人员通讯,一旦可以将受伤乘客救出,则停止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用层门开锁钥匙打开相应层门,救出被困乘客。
2.3.4 乘客或其他人员在非出入轿厢时被剪切(发生轿底或轿顶剪切)
⑴ 发生轿底剪切时,相应人员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留守,相应人员进行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使轿厢向上移动),并且保持与留守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的人员通讯,一旦可以将受伤乘客救出,则停止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
⑵ 发生轿顶剪切时,相应人员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留守,相应人员进行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使轿厢向下移动),并且保持与留守在受伤乘客所在楼层的人员通讯,一旦可以将受伤乘客救出,则停止盘车救援操作或紧急电动运行。
2.3.5 救出乘客后,根据市急救中心急救人员的指示进行下一步救援工作。
2.4 垂直电梯困人事故
运行中的电梯会因供电线路故障、限电、电梯设备老化等因素,致使乘客被困在轿厢内,乘客首先要及时报警。电梯的轿厢里通常都设有报警装置,配有电话、对讲机,或有摄像监控镜头。一旦受困,应及时使用。其次是在救援中要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密切合作。如电梯为有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如无操作人员,维保人员应设法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如事故因供电引起,对于短时停电有备用发电机的应及时启用。因线路故障或因其它原因造成的长时间停电,应考虑采用盘车等适当的方式将乘客救出。
2.4.1 电梯停靠在楼层附近的处理方法
⑴ 到机房将电源开关断开,防止电梯突然运行造成事故;
⑵ 在厅外用三角钥匙将层门打开,将乘客从轿厢内放出。
2.4.2 电梯轿厢在两层楼的中间或冲顶、蹲底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电梯运行中因供电中断、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⑴ 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使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手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保人员或消防值班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⑵ 维保人员到现场后,应了解轿厢被困人数及其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点亮、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于解困工作的开展。
⑶ 告知乘客尽量远离轿门或已开启的轿厢门口,不要倚靠厅、轿门,不要在轿厢内吸烟、打闹,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施救方法如下
方法一:施救人员在轿厢位置的上层将层门用钥匙打开,进入轿顶,将电梯置于检修运行状态,以慢速运行方式将轿厢运行至就近楼层的平层位置,用钥匙将门打开,让乘客撤离。
方法二:盘车放人操作
⑴ 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盘车操作已经开始,请乘客或司机配合。
⑵ 盘车放人操作一般由两人在机房进行。操作前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一人用松闸板手打开制动器,另一人盘车。当将轿厢盘至最近层楼面时〈轿门地坎应不高于层门地坎600mm〉可停止盘车,使制动器复位。
⑶ 让司机或乘客在轿厢内打开层门,或用钥匙打开紧急门锁,并协助乘客离去。
⑷ 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应防止因对重侧比轿厢重而造成溜车。当对无齿轮曳引机的高速电梯进行盘车时,应采用“渐进式”,一步步松动制动器,以防止电梯失控。
如事故时轿厢处于冲顶或蹲底的状态时,宜采用上述方法二的盘车放人操作方式解救被困乘客。在电梯技术条件允许时,也可以在检修状态下,短接好相关安全回路,在机房控制柜处以检修速度将轿厢运行至顶楼平层或底楼的平层位置,救出被困乘客后,使安全回路恢复正常功能。
2.5自动扶梯事故
2.5.1 一般性故障或事故的应急处理
⑴ 突然停车的应急处理
操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记录,切断自动扶梯的控制电源,检查停车原因。
⑵ 异常现象的应急处理
自动扶梯在行使中有异常声响、异味、不正常振动和摩檫,梯级或踏板有较大跳动,扶手装置及裙板有“麻电”感觉现象,当发现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停止自动扶梯运行,并立即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如按下急停按钮仍无法停车时,应切断供电总电源开关。
⑶ 无法启动的应急处理
应首先检查电源的供电情况,如无问题但仍不启动,应暂时停用,进行检查修复后再投入使用。
⑷ 制动距离过长的应急处理
自动扶梯急停时制动距离过长,须及时检查自动扶梯制动器的抱闸间隙、制动器表面油污及磨损情况。
⑸ 扶梯装置夹入异物的应急处理
发现扶梯的出入口或扶梯与扶手装置之间夹入异物,不能等待扶梯的安全保护装置起作用,而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总电源开关。
根据夹入异物的情况和程度,对异物进行取出处理,如能顺利取出,对扶手带装置、安全保护开关等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重新启动扶梯。
如果异物不能顺利取出,须打开驱动机房进行手动盘车,取出异物。
如果手动盘车仍不能取出异物,则应请求支持,尽快采取可行措施取出异物。
⑹ 梳齿板夹入异物的应急处理
当发现梳齿板有异物卡住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或切断总电源开关,将扶梯停止运行。
根据夹入异物的情况和程度,借助有关工具取下。如果异物能顺利取下,对梳齿板、安全保护开关等有关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重新启动扶梯。
如果异物不能取下,应打开驱动机房进行手动盘车。
如果手动盘车仍不能取出异物,应请求支持,尽快采取可行措施取出异物。
2.5.2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
⑴ 应立即切断扶梯的总电源开关,停止其运行。
⑵ 火灾过后,要对自动扶梯有关设备进行认真检查。
⑶ 自动扶梯遭受水淋或水淹时,参照执行“进水或遭受水淹”的处理方法。
⑷ 对于遭受火灾、高温烧烤的扶梯设备,应通知扶梯的制造厂家进行处理,经制造厂家修复并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5.3 进水或遭受水淹的应急处理
进水或遭受水淹时,由于建筑物水管、水箱、暖水管及消防水栓等水管破裂,阀门泄露引起楼层间进水、水淹时,水会沿着楼层地板进入本层或下层机房,此时应当:
⑴ 立即停止有关楼层扶梯的运行,并切断其供电电源。
⑵ 检查扶梯机房控制柜、驱动电动机、安全保护开关、电子线路板、照明回路等电气设备线路有无进水。
⑶ 若发现机房设备已进水或水淹时,除立即断开机房主电源开关外,还应及时对进水部位进行排水处理。
⑷ 水灾过后,由专业维修人员使用电热吹风等方法对进水的电气设备进行烘干处理,测量相关回路绝缘电阻应符合要求。
⑸ 确认无漏电、无短路现象,尤其是对微电脑控制的扶梯,更要仔细检查,以免损坏线路板等主要的控制装置。
2.5.4 遭受台风或暴风雨袭击时的应急处理
⑴ 首先将建筑物内各门窗关闭,防止雨水进入溅湿或浸泡扶梯设备,引起电气短路,造成人员触电伤害或设备损坏。
⑵ 若判断暴风雨可能导致雨水进入设备机房时,应提前将供电总电源开关切断,停止扶梯的运行。
⑶ 若雨水已经进入扶梯设备或机房,应立即切断扶梯的总电源开关,停止扶梯运行。
⑷ 暴风雨过后,可参照“进水或遭受水淹”的方法进行处理。
2.5.5 雷击时的应急处理
建筑物发生雷击并造成扶梯供电电源跳闸,导致扶梯停止运行,不应立即恢复扶梯的供电电源,应待雷击过后由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维保人员对扶梯的电气设备和元器件进行全面检查修理。检修后检测相关回路的绝缘电阻值,符合技术要求,方可使用。对于遭受雷击的电气元器件,无论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都要更换。
扶梯遭受火灾、水淹、雷击等事故后,应首先进行事故应急处理,再经专业维修人员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消除故障隐患。做好详细应急处理和检查维修记录,并存档备查。投入运行使用前,还须向市特检院申请安全技术性能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