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领导机构
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安全、保卫、工程技术、材料设备、后勤等部门组成,有调整时应及时修订。
(二)应急计划(预案)及演练
工程项目应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其内容包括:潜在事态发生的物质,场所、原因及预防措施;应急对策、应急设施和装备;职责和信患传递,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预案)应及时让所有相关岗位、人员掌握,并对应急计划(预案)的有效性适时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
工程开工或阶段性施工开始前,项目经理部根据活动、项目特点、管理水平、资源配置、技术装备能力、外部条件等识别潜在事故和应急情况,控制潜在事故和可能引起人员、材料、装备、设施破坏的紧急情况。如:火灾、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中及自然灾害等。
(三)应急响应
1.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立即按应急计划(预案)处理,保护现场,迅速逐级上报企业有关部门,企业有关部门报同级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小组和企业有关部门接到事态信息后,须马上了解情况判断后果,决定处理方法。必要时,应采取避让、疏散、报警、救护、封闭、洗消、切断和隔离危险源等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事故后,在最短时间内寻求第三方(如消防队、抢险队、119、120急救)援助和救护,并按法定程序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应急小组负责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调处理紧急事态,组织事故善后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召集应急和事故处理工作会议,确定对策,统一对外联络,调配所须各项资源,确保应急工作有序高效。
3.企业有关部门对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性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当活动、产品、服务或外部条件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急计划(预案)。
(四)善后处置
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专人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
(五)保障措施
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保障工作:通信与信息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保障,后勤保障,资金保障等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