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处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和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定历史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公共安全基础薄弱,公共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最近,连续发生的“12.23”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2.5”北京密云灯展群众挤踏伤亡事件,2月15日一天内发生的吉林市中百商厦和浙江海宁土庙两起特大火灾,“2.23”发生的黑龙江鸡西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和不久前发生的一些特大交通事故等等,再次给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敲响了警钟。
在这些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是:应急救援力量分散,应急指挥职能交叉;应急管理薄弱,应急反应迟缓;应急装备数量不足和落后,救援能力差;应急法制基础不健全和危机意识薄弱,应急观念陈旧等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业集团化生产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加大和一些负载巨大能量的超大型工业与工程设施数量的激增,不但使各类技术事故发生风险概率增加,而且系统脆弱性更突出,事故后果更易放大和激化,稍有不慎,还可能产生多米诺效应,导致连锁反应,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形成危机。因此,作为公共安全系统重要一环的应急救援工作,其重要性日益突出。
加强对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建立国家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是保持良好社会秩序,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前提,是提高国家危机管理能力、化解风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紧迫需要。
特大事故的发生可能严重威胁着政府管理能力以及整个社会的有序运作和发展,同时也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重大的经济损失。这不但会明显增加发展总体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而且会由于代价过大而对发展方向形成反作用力。如果在事故过程中,能实施有效的应急救援,则可尽快控制事故扩展,大幅度降低乃至消除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减少发展成本,减轻社会压力,增强发展活力,加快经济与社会发展速度,形成良性循环。从这个意义上讲,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是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必备条件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