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一般情况下,要涉及企业上下、企业内外多个组织、多个部门。特别是不可能完全确定的事故状态,使应急救援行动充满变数,使应急救援行动在很多情况下必须寻求外部力量的支援。因此,无论企业,还是政府,在编制预案时,必须按照“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地企衔接、协调有力”的原则,将所编应急预案从横向、纵向上与相关应急预案进行有机衔接。
一、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
现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绝大部分属于中央国有企业,归集团公司垂直管理。这种管理体系,常常使得这些一线石油勘探开发企业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往往不能与当地政府联合行动。行动脱节,就容易造成救援行动的失败。
与此同时,许多地方政府没有石油天然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有预案,但实用、针对性差,难以收到很好的救援效果。
因此,政府编制应急预案要在评审企业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在评审辖区企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优选确定编制预案对象,并从程序上、具体操作上进行有机衔接。
同时,要对部门应急预案、相邻地区的预案进行评审,从职责、内容到程序上实现有机衔接。特别是对于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必须保证联动措施具体,且能保证联动的及时性、迅速性、可行性、有效性。
二、企业应急预案的衔接
首先,企业的各项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要进行充分沟通,从集团公司、分公司到基层作业队伍,在纵向上实现良好衔接。
其次,对应急、安全、机动设备、调度到财务、保卫等企业相关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充分沟通,良好衔接,特别是从人力、物资、装备调用等方面,努力减少中间环节,将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程序繁杂等影响救援效率与效果的现象事先化解掉,以相互协作、快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
第三,企业的应急预案,要认真阅读所在地政府的应急预案,在职责、内容与程序上实现有机衔接。譬如,确定事发后政府主管应急的领导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姓名及其联系方式,这看起来是小事,但是,在事发后寻求支援的过程中,很可能因为没找对人、找不到人而延误应急救援,降低应急救援的效果。
三、政府企业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
当前,虽然各石油企业基本都编制了应急预案,但是,由于应急预案的编制基本是在无规范标准可依、无实践经验的情形下编制的,因此,应急预案的操作体系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动态相互评审的原则,不断加以改进,做到衔接良好。不必考虑以谁为主,谁先谁后的问题,谁先制定,谁及时告知对方,后者则对双方的预案进行评审,把衔接问题处理好后,再将最新版预案告知,做到相互知晓。对于暴露出韵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达成共识。
但是,由于企业是应急预案对象的主体,因此,企业要首先主动做好与地方政府衔接工作,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预案协调联动。
政府、企业预案的相互评审,是一个相互沟通、加强衔接、完善预案的动态过程。决不能出现政府以权力部门自居,既不主动与企业应急预案进行衔接,对企业要求衔接的举措,如对企业需要政府相关领导、部门的联系电话,也不予支持。已经发生的应急救援行动事实证明,这种衔接不良的问题,极易延误联动时间,错失最佳的抢救时机,成为应急救援行动的硬伤。
企业、政府预案衔接见图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