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不爱吃的菜


毛主席不爱吃的菜
  新街口南大街一家饭店的菜单上,专门有一页介绍毛主席曾到此用餐以及吃过的7道菜,并标明总价为120元。有人为此指责店方用领导人做广告,店方一面解释是在介绍历史,一面又匆匆换掉菜单。

  其实,毛主席一生吃过的东西多了,未必都是他的最爱。去某地吃过一次饭,以后再也没来吃过,也未让店方“特快专递”到中南海里继续吃,基本上就可以认定:这也许是毛主席不爱吃的菜。我推想:来过了,吃过了,也就是等于在文件上画个圈,知道了。这和“同意”、“照办”还差十万八千里呢。即便是“同意”,有时也是违心的,毛主席给江青的一封信里,就说自己违心地同意了林彪的讲话下发。毛主席说别人“为了打鬼,借助钟馗”,天晓得,他老人家不是将计就计,也来一个“为了打鬼,借助钟馗”?

  店方借领导人来过做广告宣传,基本上也都是走的“借助钟馗”这个路子,不是为了打鬼,而是为了赚钱。赚钱无可厚非,我倒以为适可而止地“借助钟馗”一下没啥了不起。我就不信毛主席吃过一次的东西就一定好吃,更不相信毛主席吃过的东西大家就都爱吃。我在韶山、在北京,都吃过所谓“毛家菜”,只是菜而已,谈不上好吃。依照与时俱进的观念,可以说毛主席吃过的菜都不太好吃,至少是吃不了辣椒的人会觉得不好吃。

  当然,好吃不好吃只是永远相对一部分人来说,这和找对象一个道理,有爱孙悟空的就有爱猪八戒的。个人乐在其中的事情,领导人的广告效应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