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改造的注意事项
1、动力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需要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当照明灯具嵌入可燃装修材料中时,应在灯具上加设灯帽等隔热措施予以分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能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卤灯灯管附近的导线应采用玻璃丝,石棉,瓷珠管等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而不应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以免灯管的高温破坏绝缘层,引起短路。
4、镇流器安装时要注意通风散热,不能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顶棚,吊顶或墙壁上,应用隔热的不燃材料进行隔离。
5、开关与插座必须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卫生间等潮湿场所要安装防水、防潮开关与插座。
6、明敷的塑料导管要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导线不能裸露,吊顶内的导线要穿金属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能有任何裸露。
7、安装灯具前要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复或更换,灯具的灯头线不能有接头。
说明:
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 ,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