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电气维修工的七大岗位职责


变电所电气维修工岗位职责,参考如下:

第一条 认真记录当天班前会的工作任务,听取作业计划、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条 维修设备工作前,依照JSA工作安全分析熟知维修工艺流程,操作步骤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三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 岗位交接按照《交接班制度》完成工作交接。负责搞好本人责任区内环境卫生。

第五条 作业前

1、现场作业要按照维修工单、工作票上的相关安全要求执行,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2、作业前检查所需工属具、设备及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不带病使用。

第六条 作业中

3、按时抄录各种表记,按时巡视设备,监视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向班长报告。

4、未经验电的电气设备一律视为有电,电工作业必须两人以上方可操作。

5、高空作业必须悬挂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6、不具备作业条件,如雷雨、大雪、大风(六级以上)等天气,禁止露天作业。

7、修理低压设备时,必须进行停电和验电工作,并在开关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时,要经批准,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8、修理高压设备时,先由专人办理停电手续。到现场确认、用电压指示器检查无电后,放电、挂接地线、三相短路,在开关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指示牌,并有明显断连指示,严格按照《工作票制度》执行。

9、维修高压电器时,应保持操作部位干燥,室内操作要铺设好绝缘物。

10、检修或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安全设施不完善或未经试验合格的禁止试车或运转。

11、隔离开关和相应的开关闸应有联锁装置,防止误操作。

12、所有高压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操作,低压刀式开关严禁带大负荷操作。

13、低压用电设备和电源相接时,必须设开关和保险,不准搭接。

14、不准擅自指挥和操作大机运转,需要时由运行人员指挥和操作。

15、在堆场检修设备时,注意煤垛塌方。

16、维修设备和工具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设备(包括被维修设备)运行的位置,维修人员严禁在大机轨道上坐卧休息。

17、严禁上下重叠作业,严禁上下抛物。

18、发生事故或其他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第七条 作业后

19、清理现场,做到场清料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