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成功率较低,结婚后分手的也不少,娄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已经步入花甲之年的娄先生,老伴因病去世,这对他是一次重大的打击,家中如同塌了天。其原因是已故夫人,称得起持家能手,更是一位贤妻良母。家中的一切都由她操持,从不让娄先生费心,平日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夫人的亡故,这位从来不过问家务的娄先生,生活都发生了困难。虽然膝下有一儿一女,现在都成家另过,又不在一起居住,子女都很孝顺,却很难照顾。在此情况下,娄先生产生续弦的想法,子女也都支持。
娄先生平时喜欢乐器,退休后作为一种休闲活动,与老友一起去舞厅参加伴奏。那日,一位经常出入舞厅的黄女士,进入他的视线。两人经过攀谈后,便坠入热恋之中。那黄女士妩媚的目光,温顺的柔情,早已把娄先生灵魂勾走。大有一见钟情和一拍即合之势,就开始准备结婚了。
对于这桩婚事,娄先生的子女提出异议,原因是这位黄女士小于娄先生17岁,这种老夫少妻,很难在一起生活。娄先生哪里听的进去子女的意见,便闪电式的结婚了。
婚后,黄女士的甜言蜜语,说的娄先生神魂颠倒,随即把家中的事物及一切财产,都交与黄女士掌管,自己又过起了悠闲的生活。这时的黄女士,看到已经博得了信任,便开始散布闲言碎语,挑拨娄先生与前妻子女的关系,至使父子、父女关系疏远。随即又提出今后他们老了,只能依靠黄女士的儿子养老送终了。对黄女士言听计从的娄先生,却深信不疑。
黄女士又提出要给儿子买房,需要资金80万元,娄先生也欣然答应。还签订了赠与协议,并进行了公证。之后,黄女士计划把娄先生的住房,改成黄女士的名字,在办理的过程中,被娄先生的子女发现,予以制止。黄女士从此撕下画皮,露出了真面貌,从此离开娄家,又与另外一位男人姘居了。
前妻辛辛苦苦留下的几十年积蓄,娄先生拱手送与他人,自己的亲生子女,没有得到只檐片瓦。不仅如此,家中的一切财物,不到一年的时间,也被黄女士掏空了。这时如同大梦初醒,方知上当,时已晚矣!后来得知,黄女士无正当职业,与前夫早已离异,留下的儿子由她供养。
老年朋友,再婚是一件大事,万万不可轻率行动,更不能凭一时的感情冲动,否则会给自己的后半生,造成不必要的苦恼。
凡是再婚者,应当按照法律程序办事,懂得再婚的游戏规则。做到“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即再婚前财产属于谁的,再婚后仍然属于谁。对对方的房产和室内家具等生活资料,夫妻之间有使用权、管理权、维护权,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这就需要双方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即便是分手,也避免造成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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