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家属认为,老人在被告诊所实施手术,在手术中突发血压下降等情况,是医护人员工作失误所致,诊所应承担一切责任,向法院提出了15万余元的赔偿请求。诊所表示,老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个人体质对手术承受力差,加上老人自身存在心脏病等基础疾病所致。
老人的老伴和三个子女一起作为原告将诊所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审理中,诊所承认医务人员对老人血压等观察和处理存在一定迟延,法院认为,吕老汉虽然年龄大并患有老年性疾病,但从诊所在老人入院时给老人做的检查可以看出,老人的身体状况较好,而且诊所认为老人能够承受手术,因此诊所应当预见患者手术中的有关风险,做好相应的准备,诊所应该为老人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