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离家父亲赌博 双胞兄弟应随谁生活


   父亲有赌博恶习,母亲为此离家四年,双胞胎兄弟一直随祖父母生活,父母因感情不和闹离婚,该对双胞兄弟抚养问题是争议。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宋某与丈夫朱某于1989年相识恋爱,1996年2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31日生一对双胞胎男孩,现均随其祖父母生活。婚初,宋某夫妇夫妻感情尚可,后因被告赌钱,致夫妻间发生争执,宋某于2005年离家出走不归,并于2008年5月5日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5月18日本院判决婚姻不准离异。此后,夫妻感情未能得到改善。2009年4月2日,宋某再次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1、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关系,且育有一对双胞胎男孩,本应互敬互爱、共同抚育小孩、共建和睦家庭。因被告赌钱问题双方产生矛盾,原告第一次向本院起诉离婚,本院判决不准离异后,原、被告夫妻感情未能得到有效改善,现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虽经本院调解做原、被告双方和好工作,但因原告离婚态度坚决而未果。鉴于原、被告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本院确认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原告离婚请求本院依法予以准许。2、关于原、被告所生男孩的抚养问题,两男孩系双胞胎,且目前在被告父母处生活,且原告离家四年之久,缺乏与小孩的感情交流,随被告生活已经成习惯,综合考虑现状从有利两小孩健康成长等因素考虑,双胞胎男孩由被告朱某直接抚养比较适宜。遂作出了宋某与丈夫朱某婚姻离异;婚生双胞胎兄弟均随被告朱某生活,原告每月贴补小孩抚育费各250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