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治保险对象工作变动时需办什么手续?


  诊治社会保险对象工作变动,由所在单位携带有关证件和《职工诊治社会保险手册》到当地诊治保险机构办理个人帐户转移手续。凡有欠缴、漏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原单位缴清,否则接受单位要为其补发。

  如转入地尚未开展诊治保险工作,其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可列入调离人员指定的个人诊治帐户,也可向当地诊治保险机构申领,其《职工医险社会保险手册》同时收回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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