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九龙坡区法院,庭审结束后唐婆婆在法庭上失声痛哭。 记者 刘嵩 摄
在小区张贴的小字报
因病过世已两个多月的老李,至今还没有安身之所。昨天,老李的第二任妻子唐老太和他的两个子女,为了“争”老李的骨灰盒,闹上了九龙坡区法院。而此前,双方为骨灰盒的归属问题,已经闹得不可开交:由于唐老太从殡仪馆拿走了老伴的骨灰盒,继子女拨打110报警;还在小区贴小字报,要求继母归还骨灰盒……
被贴小字报 索要骨灰盒
今年77岁的老李原是重庆某学校的一名副教授。1983年,老李和小他7岁的唐老太认识,随后结为夫妻(双方均系再婚)。没过两年,双方因各种原因离婚,过了半年又复婚。前前后后,老李和唐老太一起走过了28年。
不幸的是,今年2月26日,老李突发疾病,终因抢救无效过世。火化后,老李的骨灰盒在石桥铺殡仪馆寄存了一段时间,10多天后,唐老太便将骨灰盒领回,暂放在家中。
昨天,唐老太告诉记者,今年3月14日,老李与前妻生的两个子女得知后,竟打了110报警,称她把骨灰盒抢走了,民警进行了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
唐老太称,更气人的是,当天下午,老李的女儿李倩及儿媳彭影先后在自己居住的小区内,以及她和前任丈夫所生的女儿李娟上班的单位,到处张贴写有“李娟、唐××还我父亲骨灰盒”之类字样的小字报。于是,一些邻居议论纷纷,甚至指责她,没让老伴入土为安。
告继女继儿媳索赔万元
“相守了28年的老伴,我为啥不能将他的骨灰盒拿回家,他们还打110报警,还张贴小字报诬陷我,说我抢了老李的骨灰盒!”唐老太说,这让她非常伤心。因为继女、继儿媳一直想要老伴的骨灰盒,她虽然为老伴买好了墓,但都不敢下葬。
今年3月24日,唐老太和亲生女儿李娟,委托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以名誉权遭侵犯为由,一纸诉状将张贴小字报的继女、继儿媳起诉到九龙坡区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一万元。
贺律师认为,这种公开否认唐老太保管其配偶骨灰盒的行为,导致了唐老太的人格贬损、社会评价降低。
为啥“争”骨灰盒?
“我们想要回生父的骨灰盒,怎么就成了抢了?”昨天下午,对于唐老太说其欲“抢”回骨灰盒的说法,被告李倩、彭影很不满。
“当时,父亲的尸体火化后,骨灰盒存放在石桥铺殡仪馆,是我丈夫李强经办的,存放期限为一年。然而,3月11日凌晨,唐××在没告知我们的情况下,擅自拿走了父亲的骨灰盒,不知去向。”庭上,彭影称,当时因担心丈夫得知后过度悲愤,同时为了防止跟唐××及其女儿发生抓扯,这才打了110请求民警协助,帮忙寻找。
“后来,警察调解未果,身为父亲亲生儿女,想到从此不能再见父亲一面,当时那种悲痛是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才贴出了要求唐××、李娟还我骨灰盒的纸条。这是我们的合理要求,怎么就构成了对她们的侵权啦?”
为啥想得到父亲的骨灰盒?李倩、彭影告诉记者,父亲生前有个心愿,就是死后能将骨灰运回老家永川,跟生母的骨灰安葬在一起。“每年清明节、春节,我们也好前去祭奠,表达对父亲的哀思。”
唐老太表示,将老伴和前妻葬在一起,她肯定不接受,“老李没给我说过他过世后想回永川,安葬在哪里,作为妻子,我为什么不能作出决定呢?”
法官庭前调解未果
记者注意到,在2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情绪都很激动,特别是在谈到老李生病期间的护理、医药费支付等问题时,双方“火药味”很浓。
“父亲住院治疗时,大夫告诉她(唐××)可能陆续要安多个支架,医药费将达10万,但当手术台上的父亲等着家属签字并缴纳费用时,她们在哪里?”
“你们冤枉我,那段时间我一直陪在你们父亲身边,我们一起生活28年,感情一直很好,我难道不心疼你们父亲?”唐老太一边辩解,一边流泪。
李倩、彭影认为,他们根本不存在对继母构成名誉侵权。
经审理,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双方观点
继母:我从小对他们那么好
“当年,我嫁给他们爸爸的时候,李强(彭影丈夫)还不满18岁,在读高中(住读)。每到周末,他从学校回来,我都要给他弄好吃的,给他洗衣服,陪他做作业……我那么细心地照顾他,就像对待自己的亲儿子一样。没想到,他现在对我这般绝情。”庭审结束后,唐老太掏出一张手帕,不断擦拭着夺眶而出的眼泪说。
继子:她从没对我们姐弟好过
“我当时大多时间都住在学校,没给她添多少麻烦,她从来就没对我跟姐姐好过。”唐老太继儿李强却说:“唐××长期不在父亲身边,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日子里不是吵闹就是对我父亲进行谩骂,父亲为顾及面子及怕影响自己亲生儿女的感受就忍让地生活着,我们这些做子女的,为了父亲,也只有忍气吞声。父亲很多时候都跟我们住,她经常去成都、荣昌等地看望她的亲生子女,来找我父亲大多也是来拿钱。”说这些话时,李强一直没用到母亲一词,而是称“唐××”。
本组稿件由记者 陈保发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