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相依为命的母子,是什么让他们反目成仇?丈夫英年早逝,为了一本优待证,六旬老人居然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有着什么样的隐情?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新年将至
六旬老人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
2011年1月18日,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很多人都忙着办年货。可家住南江县朱公乡的何香兰(化名)老人却要准备和自己的亲生儿子打官司。
何香兰今年64岁,她将要与之对薄公堂的被告,竟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杨成成(化名)。而母子两人产生矛盾的导火线,却缘于一本优待证。
原来,何香兰的丈夫杨东明(化名)1965年当兵,1965年7月份何香兰生下杨成成。就在杨成成才2岁多的时候,丈夫杨东明在部队光荣牺牲了。母子俩相依为命。
何香兰提到儿子杨成成的时候就气不打一处来:“我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优待证全部都是他(杨成成)拿走了的,2007年的时候,每月的优抚补贴将近400元,但是他每年只给我拿1200元。今年他干脆一分钱都不给我了,我去向他要户口簿的时候,他还骂我。”老人情绪激动地说。
据老人讲,丈夫杨东明于1967年在部队牺牲,作为烈士家属,按照国家政策,在她60岁之后,她每年可以享受政府补贴的一些优待金。儿子杨成成7年前因为残疾,生活极度困难,就拿着何香兰的户口簿去帮她办理了优待证,而优待金全部是由杨成成领取,每年只给她1200元钱。到了今年,儿子干脆一分钱都不给她了,自己生病儿子也不闻不问。前段时间,何香兰找到了儿子,希望他将自己的户口簿和优待证交还回来,却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对此,何香兰老人很是伤心。
1月18日这天,何香兰安排好了家务事,准备第二天到南江县正直法庭去状告亲生儿子杨成成。
另有隐情
优待金归属起争议
何香兰说,为了要回自己的户口簿和优待证,她三番五次找儿子杨成成,却都遭到拒绝。万般无奈之下,她便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
接到何香兰老人的起诉书后,南江县人民法院正直法庭的法官分别到了何香兰和杨成成的家中了解具体情况,却发现这本优待证背后另有隐情。
杨成成一提及自己的母亲,很是气愤。他说母亲何香兰只是名义上的母亲,从来没有对自己尽到抚养的义务,更没有赡养她的公公婆婆,根本就没有权利享受这笔优待金。
杨东明的弟弟称,原来,在哥哥杨东明牺牲之后的第二年,何香兰就改嫁了,将两岁大的杨成成扔给了公公婆婆抚养,之后就再也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他说,何香兰改嫁之后就不应该享受前夫的优待金。
按照相关规定,杨成成可由国家抚养到18周岁。但是杨成成说,由于自己性格很要强,从小到大就没有申请过抚恤金,直到七年前他在一次事故中致残,家中经济窘迫,才迫不得已拿了母亲何香兰的户口簿去办理了烈士家属的优待证,享受国家补贴。他认为母亲改嫁之后,既然不再履行抚养自己的义务,更没有赡养他的爷爷奶奶,而自己每年从优待金中拿出1200元钱给母亲,是合情合理的。
听到母亲何香兰要和他打官司,杨成成坚决不再拿钱给母亲了。
各执一词
母子双方互不相让
2011年1月19日,离大年三十只有14天了。何香兰老人说,不管怎么样,她也要在大年三十之前,从儿子那里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既然自己上门讨要不成,就只有靠法庭出面来解决了。
何香兰老人和现任丈夫一起来到了南江县人民法院正直法庭。见到儿子后,何香兰说,如果儿子杨成成能把优待证和存折都给她,就不用再上法庭了。可遭到了杨成成的拒绝。
杨成成坚决不同意交还优待证和存折,他始终认为何香兰在自己两岁的时候就抛弃了他而改嫁,何香兰对他来说只是名义上的母亲而已,没有权利享受这笔补贴。杨成成的叔父称,自从何香兰改嫁之后,就再也没有照顾过侄子,侄子都是杨家人抚养大的。即使优待证上面是写的何香兰的名字,但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肯妥协。
法庭调解
化解一起特殊的纠纷
面对母子之间的特殊纠纷,1月19日上午,在南江县人民法院正直法庭,法官们对此案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看到双方互不相让,法官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考虑到杨成成实际情况,他是一个残疾人,家里两个孩子都在读书,何香兰享受优待金的大部分,杨成成享受一小部分。
何香兰表示,只要儿子对她好,她愿意让儿子享受一部分优待金;同时,她愿意每年给杨成成的两个孩子一些零花钱。
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南江县重点优抚对象领取定期抚、定补优待证”及领取优待金的存折均由何香兰保管使用;鉴于杨成成家庭困难,且自身残疾,何香兰自愿从优待金中每年给付杨成成生活困难帮助费1500元。
法庭调解结束后,母子双方表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晚上7点,母子俩和亲戚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团圆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