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财产等发生纠纷,依法应该怎么处



  案例:

  万老已经67岁,因为长期与子女疏于沟通,造成感情上的隔阂。其子女也认为老人性格孤僻,脾气暴戾,对万老缺乏应有的尊重。万老在家中经常与家庭成员发生赡养、扶养、财产方面纠纷和矛盾,邻居和亲戚劝解也不见效。万老很苦恼,问: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财产发生纠纷,依法应该怎样处理?
 
  分析: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财产发生纠纷矛盾,不要采取骂架、打架和强硬的粗蛮办法去解决,而要依靠组织和法律手段依法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前款纠纷时,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抚养、住房、财产发生纠纷矛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处理:

  (1)坚持家庭内部共同协商解决。老年人是家庭成员之间的长辈,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要体谅赡养人、扶养人的实际困难。家庭成员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互相体谅、这是解决家庭纠纷矛盾的有效方法。

  (2)请求有关组织、单位调解处理。如果内部协商达不成协议,老年人依法有权请求家庭成员所在工作单位组织或村委会,居委会、乡政府进行非诉讼调解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解决。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发生上述纠纷,经调解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调解协议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程序解决。

  (4)老年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生活困难的,依法有权申请先予执行。